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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保督察,反馈会3篇

时间:2022-06-04 14:30:02 浏览量:

全市 环保督察 反馈会3篇

全市 环保督察 反馈会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改任务、措施及分工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xx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xx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xx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xx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集锦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xx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改问题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xx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实地督察xx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xx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xx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全市 环保督察 反馈会篇2

  根据《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州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州法办【2020】11号)精神,对涉及州科技局的五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认领,现结合科技局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从全面依法治国和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对于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对于省上反馈整改的21项共性问题和州上自查出的5项个性整改问题,进一步梳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逐条逐项研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如期全面完成州科技局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方面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

  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州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二是推动各科室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单位九个职能科室严格落实学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促进学用结合、普释并举。

  三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负责及时研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共同推进。每年按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依托网络培训平台,推动单位党员干部依托“学习强国”、“xx党建”等学习近平台,学法用法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并将学法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整改科室:局九个科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xx及各科室负责人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方面

  问题2: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转变观念,提升认识,切实担负起推动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

  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科技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增强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

  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局党组推进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统筹部署推进。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xx,梅xx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问题4:“双随机、一公开”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

  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风险较高的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抽查。注重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部门的执法配合,确定联合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重复处罚的现象,将查处结果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

  法治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5: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地方党委工作部门未按要求设立法律顾问,不少基层政府部门还未设立法律顾问;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法律顾问,但主要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存在“事前不参与、事后忙救火”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设立法律顾问。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保障。

  二是拓展法律顾问职能范围。

  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型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拓展延伸,确保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xx

  整改时限: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州上自查问题情况

  问题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个别县(市)和一些部门的领导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行政应诉中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够;一些县(市)部门的契约意识还不强,存在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执行《**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领域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是要坚持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xx,梅xx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定领域和部门任然存在。执法不公不严、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一些县(市)部门由于编制限制,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个别县属部门执法卷宗不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整改措施:

  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方面的程序运用,规范自由裁量、罚缴分离、案卷制作各环节的执法流程。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8:“放管服”改革需要规范到位。一些县(市)和部门在推进“四办”改革中,任然存在审批慢、办事难的现象,承诺和兑现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县(市)人才、技术力量不足,对技术性强的下放事项的承接能力需要评估。

  整改措施:

  对全州8县(市)承接能力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将暂由我局承接的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事项进行下放。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xx

  整改时限: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问题9:监督机制尚待健全。州政府部门对事中事后的监管上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导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特别是对跨部门的监督,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与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科技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对科技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估,保证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整改科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0:法律专业人才缺乏。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仲裁法治审查、法律评估等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当前全州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县(市)专业人才匮乏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州委组织部的招聘计划招聘法律专业人才。

  二是及时组织法治人才参加州委的有关专业培训。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xx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督查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确保高效彻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要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整改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要结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应急处置、风险防范方面的短板及时补充完善,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治理效能。

  (三)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要依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并报州委依法治州办。要在严肃问责的同时,按照规定宽容相关责任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错误失误,严格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激励相关责任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全市 环保督察 反馈会篇3

  同志们:

  前天,省上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今天,我们召开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市的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刚才,X县、X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围绕问题整改作了发言,下面我就落实中央第X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精神,坚决全面彻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抓整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契合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对解决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去年7月X日至8月X日,中央第X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5月X日,督察组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涉及我市的主要有:X县X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瘦身”的问题,成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拟调整问题,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X有色地质勘查局X队成县选厂仍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东河”的问题,“X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多处地面明显存在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等问题。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不找借口、不讲条件、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责。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重要抓手和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具体行动,真正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要时刻勒紧生态环保这道“紧箍咒”,切实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做到整改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

  二、认真对标对表,细化措施抓整改

  省整改办已正式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我市于X月X日前报送整改措施清单,省整改办审核后作为整改工作依据。细化整改措施是开展整改工作的一项最基础性工作,按照整改措施清单制定的有关要求,每个问题都要有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督导单位和整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要尽快向省督察办衔接沟通,按省上要求制定我市整改方案。市整改办要立即梳理问题清单,及时分解到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上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市整改办汇总后制定市级整改方案。这项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标对表,结合当前国家和省上出台新政策规划要求、法律制度规定内容,认真研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措施清单制定任务。市整改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履行好审核把关的职责,确保整改措施清单制定规范及时有序开展。对于反馈问题清单中的共性问题,虽然各市州都存在,我们也要按照个性问题来对待,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对于涉及我市的几项个性问题,成县、X县等相关县和市林草、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更要逐项认真研究,务求制定的整改措施科学可行、切实管用。一是X县X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瘦身”的问题,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上关于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核查,按照既有利于保护、又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整改保护区存在的“瘦身”及水电站、探矿等问题。由市林草局请示省林草局并代市政府向省政府起草关于撤销原X省级保护区调整的批复,恢复原有面积。二是成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问题,主要是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区划设置不尽合理。由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共同绘制自然保护区地图,标明矿权、工业企业等建筑设施的具体位置。成县政府要按照保护区设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按照“不瘦身”、核心区和缓冲区占比不降低、不以调代改的“三不”原则,重新优化保护区,提高保护区管理成效。由成县政府申请撤回上报省政府关于X山自然保护区面积调整的请示,同时按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区调整的新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保护区内尾矿库治理问题,由市应急管理局按“搬迁、就地综合治理或等待调整自然保护区面积”三种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三是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X有色地质勘查局X队成县选厂仍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东河”的问题,由成县政府先下达暂时停产通知,待确认是否在保护区内后,再确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四是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突出,“X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多处地面明显存在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的问题,成县政府要督促该企业尽快整改冶炼废渣库设计建设的缺陷问题,消除环境隐患;

  由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加快治理进度,完成治理后,邀请权威专家组织验收。各县区也要继续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风险问题,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三、敢于动真碰硬,靠实责任抓整改

  整改落实是贯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过程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和责任清单,逐一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挂牌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认真反思。加强自警,切实认清各方面的现实差距,并以深刻反思的态度对照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政治站位、宗旨意识、作风状况、担当作为等方面挖病根、找病因、查病灶,切实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和根源。二要落实责任。要以舍我其谁的态度履行好肩负的政治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靠实具体部门具体职责、具体人员、具体责任,坚决防止“挂空挡”的问题,形成明确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全面压实领导责任、行业责任、岗位责任、企业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对反馈的问题要进一步摸排梳理,一项一项地研究,一个问题制定一个整改方案,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整改班子一抓到底。三要立行立改。整改意见反馈之日就是整改工作启动之时,决不能因目前我们处于整改方案制定阶段,放松甚至停滞整改工作,更不能等到市委、市政府印发整改方案后,才进行问题整改。要采取坚决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方案的制定与问题的整改同步推进。四要加强督导。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加强组织领导,标本兼治抓整改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力量,整合整改资源,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力度。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班子,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按照省委林书记的要求,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要善于举一反三,从认识上找差距,从制度上查漏洞,从工作上补短板,通过一个问题的解决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就能健全规范一套制度。充分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好做法、好模式,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域、全覆盖、经常性地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检查、督查,全面排查整改本辖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等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施策,提高标准、严格要求,立足长远、着眼治本,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带动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矛盾及问题的解决。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在解决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就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施工图和时间表,既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无限拖延。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充分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把整改质量第一的要求贯穿始终。同时,在整改中统筹推动脱贫攻坚、复工复产、基层减负、稳定增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敷衍整改问题发生。特别要坚决防止不管不顾整改任务实际情况,借整改之名行停产之实,整改工作简单化、“一刀切”,要加强对涉及整改企业的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

  同志们,坚定不移地抓好中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使命和责任,是当前全市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和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向中央、省上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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