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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25 14:25: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4篇

【篇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招投标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根据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成套设备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和招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调研活动通知的要求,我们于9月15日至19日,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对铜陵、黄山和安庆三市及铜陵县、休宁县、枞阳县、潜山县的招投标监管体制和市场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情况,通过组织座谈、集中研讨、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较全面的调研。当地政府网站、电视台对我们的调研活动进行了及时的宣传报道。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安庆等三市积极贯彻落实,在招投标活动的实践中,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净化招标采购市场,着力构建“集中监管、管办分离”的监管体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安庆等三市在规范招投标行为,保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各具特色。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招投标管理工作。市、县党委和政府把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作为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和实施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改革。黄山市于今年5月19日启动招标采购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万以学为组长的市招标采购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7月12日,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成立揭牌,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亲临现场。之后不久。出台了《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

二是成立了专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安庆市政府从“工程上马,干部落马”引发思考,一个案件引发一场变革,一条建议催生一套机制。早在2006年就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招标采购管理局,并定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之后,安庆市所辖7个县,已有6个县成立了招标采购管理局。铜陵市2008年对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体制进行了改革,成立了市政府直属的招投标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黄山市今年7月成立了招标采购管理局,定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在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是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在机构落实的同时,三市相继出台了《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落实了交易大厅等公共服务场地,形成了便于监管,运作规范的有形市场,并建立了一整套规模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了机构的内部管理,有力地推进了工作的进程。

四是加强了招投标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三市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了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收到显著成效。安庆市自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局后四年来未出现一例招投标腐败案。黄山市今年7、8月份共查处虚假证照,伪造业绩11起,净化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市场氛围,达到了集中监管,有效制约效果。

五是开创了招投标监管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由于三市领导重视,政策明确,机构健全,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到目前为止,铜陵市共完成招投标采购项目1200多项,交易金额项目金额达55亿多元,节约资金6.5亿多元。黄山市招标管理局正式成立和运行两个月来,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工程进场交易25项,累计中标金额4.11亿元。其中,政府和国有投资公开招标项目21项,累计中标金额1.88亿元。通过招标节约国有资金2889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3.29%。同期,市直政府采购累计成效2723.4万元。

二、当前招投标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三市此项工作都取得积极的进展,总体情况良好,但在我们调研中也看到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各地监管机构名称不统一,职责不一致。有的机构称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的称招标采购管理局,有的称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有的称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等;
有的达到了完全统一,有的只是部分统一。

(二)监督管理与市场化运作合二为一。三市中有两个市的机构既是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者,又是招标采购的具体运作者。在许多投标采购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一身二任,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人为因素难以有效排除,也难以从制度上消除不当竞争,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

(三)代理行为不规范,主要是代理机构的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直接影响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

(四)专家评审管理制度需要改进。目前三市招投标采购工作中,往往重视对专家产生保密性和专家评标纪律的监督,轻视对专家评判点公正性和专业性的审核与评价,对专家评标的合理性偏差缺少科学的纠正措施。

(五)专家队伍亟待加强。目前三市专家队伍人员少,门类不全,专家评委水平参差不齐,一些专家质素不高,许多专业领域难以找到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

(六)信息化建设落后,重复投资大。从三市情况看,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系统软硬件水平低,难以保证相关业务的高效快捷的流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并且同一地区市、县重复投资,造成投资浪费。

三、针对全省招投标管理体制现状和存在问题,安庆等三市提出如下建议:

(一)尽快理顺省级招投标管理体制。目前省级招投标管理是由多部门分头负责,管理中常常是政出多门,管理尺度、标准和要求都无法统一,导致已经出台的各项管理规章与制度,包括招标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难以落实,容易产生程序性腐败,也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应当成立由省政府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省招标管理局,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上下统一,集中监管。现在的情况是省落后于市、县,省政府没有专职机构对市县统一领导。

(二)建立统一开放的招投标服务平台。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信息、资源共享,应当尽快建立省级的管办分离、透明公开、开放竞争、集中统一的招投标服务平台(既公共资源招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这样有利于打破行业壁垒,整合行政资源,节约运行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有利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有利于加强公共资源管理,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
有利于更好地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避免和防止招标采购领域腐败现象发生。

(三)建立统一开放的招投标专家库系统。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避免由于人才匮乏,造成评标专家的水平低,评标的不公平。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省一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建一套综合软件系统,使得专家库资源、供应商信息档案、价格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档案实行资源共享,也便于监管。同时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四、我们调研组的几点体会和建议

加强招标管理,是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从当前的情况看,它不仅能够规模招投标市场运行,节约政府资金,而且能够净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效地反腐倡廉。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真正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务平台,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体制是强化招投标管理的基础。从安庆,黄山两地的体制改革中可以清楚的看出理顺体制的基础性作用。安庆市招标采购监管工作建立了由领导协调层、监督管理层、交易服务层组成的三级机制体系。

第一级,领导协调层——即市招标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建设、交通、水利、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制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有关制度,协调处理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级,监督管理层——即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正县级直属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责是在市区范围内集中行使招标采购监管权。

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派驻检察室,对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再监督。

第三级,交易服务层——即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场地、信息和咨询等服务平台。

由于理顺了管理体制,安庆市招标采购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四年来累计进场交易1199项,交易金额142.35亿元,共为政府和业主单位节约资金10.62亿元;
查处纠正了300多起不规范的现象和做法,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纠纷,社会各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

(二)统一规范的制度是搞好工作的保障。各市招投标管理之所以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很重要的一条是都有统一规范的制度作为保障。铜陵市出台了11项涉及招投标过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庆不仅市一级有统一规范的制度保障,潜山、枞阳等县也都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

(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是搞好工作的条件。从三市情况看,各市都在招投标管理中应用了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了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总之,靠安庆这样的一个地区单打独斗,阻力太大。加快全省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省招标局的监管职能,建立省市联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公共服务体系是大势所趋,这必将更好地整合资源,加强监管,尽快达到专项治理的效果,也必将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

【篇二】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温州市农业局

  根据市委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部署和开展创业创新专题调研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面落实农技推广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文件(浙政办发〔2006〕130号)和全省春耕生产现场会暨全面实施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市农业局组成专题调研组,在方勇军局长带领下,于2008年4月14日至20日,对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了有县农业局领导、首席农技推广专家、部分农技推广指导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在泰顺县筱村镇、三魁镇、雅阳镇、泗溪镇、凤垟乡等乡镇,分别召开了有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负责人、乡镇责任农技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乡镇责任农技员联系的农业生产基地、养殖场和专业合作社了解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到位情况。调研组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还赶赴杭州建德市、衢州市衢江区这两个全省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试点县进行了考察学习。现将这次专题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现状

    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由县和乡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构成。据调查统计,目前,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88个机构,在编人数1003人,批准编制数为1061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290个,在编人数2861人,批准编制数为2882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内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有2118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72人,初级职称及以下1743人,分别占0.1%、17.6%、82.3%。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478人,其中具备本专业学历人数583人,仅占27. 5%。

    二、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建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长期以来,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我市现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凸现出体制不顺、队伍不稳、机制不活、保障不力、多元化服务组织发育滞后等问题,与改革开放三十年,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不相适应,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时常会遇到乡镇农技人员找不着、农民迫切的技术需求得不到满足、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不到位等现象。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乡镇农技推广工作定位不清、责任不明。一些乡镇政府领导对农业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加上部分农技人员自身不愿意干农技推广工作,认为干农技推广工作在乡镇不吃香,觉得会低人一等,致使乡镇农技人员工作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技推广上,导致乡镇农技推广职能严重缺位。农技推广到底是乡镇政府公共职能还是市场行为,是事业性质还是企业性质,是由政府来办还是市场机制来解决,乡镇政府认识不够统一,导致乡镇农技推广如果搞不好,到底由谁负责?乡镇政府有什么责任、农业部门有什么责任、农技员有什么责任?责任没有得到明确。

    二是乡镇农技人员身份复杂、结构不合理。据调查,全市262个乡镇,设有290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现有在编农技人员2861人。这些人从身份划分看,既有正式干部,又有招聘干部、合同制工人,既有编内人员,又有编外人员。从经费来源划分看,既有全额拨款人员,又有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人员。农技人员配置与产业结构调整不相适应,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人事部门、乡镇政府随意安排非农业专业人员(如复员军人、新录用的非专业人员)进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这些人员多数不具备从事技术业务的资格和能力。非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挤占编制的现象,不仅偏离了农技推广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的宗旨,而且极易导致真正从事农技推广专业人员的流失,严重影响了农技推广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乡镇农技人员业务本末倒置,在编不在岗情况突出。乡镇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管理错位,政事不分,过多抽调农技推广人员从事政府政务工作,造成农技推广服务功能弱化。据调查了解,我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人员被抽调从事乡镇政府中心工作的现象极为普遍,有的乡镇还十分严重。全市现有2861名在编乡镇农技人员,其中有近三分之一的农技人员已不再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在岗的农技人员“行政化”现象普遍,这些农技人员一年当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从事与农技推广工作无关的乡镇中心工作。由于农技人员职能的错位,从表面上看似庞大的队伍,实质上真正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力量却  十分薄弱。

    四是乡镇农技人员素质不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目前,在岗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乡镇农技人员,绝大部分为年龄偏大的老同志,新录用的农业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乡镇后,绝大多数耐不住农业的清贫和艰辛,干了几年后,不是改行就是调走。全市三分之二的乡镇农技人员,基本上是上世纪80年代招聘的农民技术员,其中初、高中文化程度占48%,中高级职称仅占13%,许多人员虽经过农广校培训,但由于年龄老化,接受新知识能力差,跟不上农业结构调整,难以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也很难担当起发展现代农业的农技推广重任。

    五是乡镇农技人员监督考核机制缺位,考核激励制度不完善。目前的考核制度导向没有全面起到保障为农服务、落实上级农口部门推广任务和完成乡镇党委政府抓农业生产配套服务的要求。乡镇农技人员归乡镇政府统一管理、考核后,有些乡镇政府不知道如何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技术干部的管理考核处于无序状态。业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乡镇农技人员,年终考核只能“编造”技术推广工作。即使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许多人把精力都放在争课题项目、评职称等方面。

    六是乡镇农技推广条件依然比较艰苦。有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虽然有办公室,但办公条件差,缺乏工作经费、电脑和交通工具等。农技推广经费、时间由上面统筹安排,往往用不到基层农技推广中去,直接由农技员支配、直接用于推广的经费依然不多,农技推广的手段、设施依然比较落后,农技人员的工作环境依然比较艰苦。尽管财政在农技推广上加大了投入力度,但是有的乡镇政府还没有将农技推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技推广的有效实施。

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不能简单地归结于体制、机制问题,认为线断网破人散的原因是计划经济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了,而在深入调研中,我们发现其基本原因有三个:一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财政使用方向和公共服务职能缺位问题;
二是乡镇政府抓农业、抓科技推广、抓农民需求服务的责任缺失;

    三是农业部门对农技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公共职能和责任到位要靠县级政府抓落实,从执政为民的理念和高度抓落实。管理问题,要用人力资源管理的办法来解决。针对这些情况,省政府在总结各地试点的基础上,作出了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的决策,并要求今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区)要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我市11个县(市、区)的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也必须要在年内全面推行。从我市泰顺县的试点情况看,泰顺县通过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后,农技推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队伍自身建设也得到了明显加强。

    三、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农技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0号)文件精神

加快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和组织保证,是新形势下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开展全面落实农技推广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0号)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按照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以社会化农技推广组织为重要力量,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和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新路子。

   (二)创新推广机制,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

要围绕建立“组织体系完整,职责任务明确,运作方式高效,绩效评价科学,奖惩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目标,全面推行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重点是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培训体系和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

   1、建立与完善组织体系。组织体系是工作的基本保障。没有完整灵活的组织体系,就谈不上农技推广工作的责任、考核、培训等方面的落实。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把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与深化体系改革有效结合起来。自2005年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31号)、《关于推进畜牧兽医体系改革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32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市各地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但绝大部分县(市、区)仅停留在方案制订和编制落实上,人员还没有真正到岗到位。部分县(市、区)的改革推进速度缓慢、政策到位率不高。为此,要求各县(市、区)要对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行“回头看”,对农技体制改革工作作一次认真回顾总结,及时查漏补缺,加快改革进度。方案制订、定编定岗以及人员基本落实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做好巩固完善工作,深化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对方案制订、定编定岗已完成,人员未落实的县(市、区),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人员落实工作;
对至今为止仍未启动改革工作的县(市、区),要及时查找原因,争取在6月底前制订改革方案,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定编定岗及人员落实,确保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的很多要求与体系改革的初衷是统一的,要善于利用推动工作的浪潮连环效应,一浪推进一浪,通过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深入开展。其次,要确保农技推广人员的精力。要确保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再与经营性服务人员混岗混编,乡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不得随意安排和调用专职从事农技推广服务的工作人员从事与农技推广无关的工作,确保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人员一心扑在农技推广服务上,挖掘他们推广农业技术的内在潜力。第三,要注重农技推广体系外延组织的培育。要大力培养农村各类科技示范户,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等乡土人才对农业科技的“传、帮、带”作用,把农技推广组织体系不断向村级基层组织延伸,不断健全农技推广的组织体系。

   2、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根据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性质,浙政办发〔2006〕130号文件将现有农技推广人员分责任农技员、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三类管理,并明确各自职责。在推进分类管理中,着重要把握好三关:一是职位设置关。特别是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一般按主导产业和主要专业来设,一个产业或专业设1个岗位。二是资格认定关。首席专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产生。要利用这次机会,整理农技推广队伍,理清组织结构,不能再将不在岗的农技人员甚至管理服务人员全部归为农技推广人员。三是责任确定关。对农技推广人员,按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分别确定各自的职责任务,并作为硬指标列入考核重点。按照省农业厅文件提出的职位说明书规定: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责任是根据农业生产的源头性需求,研究提出相应专业领域的产业发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等方案;
带头开展技术试验、示范,为农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通过“农民信箱”、“农技110”、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渠道,为责任农技员、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户提供相关技术信息,承担相关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为当地制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以及重大科技决策提供咨询。农技指导员的责任是协助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研究制定本领域全县的农技推广计划,完成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农技推广工作;
承担面上的工作指导、咨询培训工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
联系乡镇责任农技员、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重点示范户等。责任农技员的责任是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产业指导。承担类似“班主任”的职责,全面负责若干村(片)全体农户的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重点联系若干个科技示范户,对责任区域的科技示范户和农户开展技术指导,通过现场指导或农技110、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渠道,及时答复责任区域内农民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上一级或其他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寻求帮助;
在上级农技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标准化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建立示范场、示范方、示范户,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情报发布、防治和处置,指导农民按技术操作规程和模式图开展标准化生产;
举办或组织农民参加农业科技培训。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组织建立“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记载生产档案,开展标准化生产;
掌握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我市各地要按照省里的说明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更加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

   3、建立和完善考核体系。考核管理是落实责任农技推广的关键。浙政办发〔2006〕130号文件对责任农技员、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以及承担政府“花钱买服务”任务的社会化农技推广组织提出原则性考核意见。省农业厅已提出了具体的考核办法,我市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要确定一个专门部门负责对责任农技人员的考核,充分体现主管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三方面的意见。考核程序要简便可行,不宜过于复杂,同时以考核农技推广实绩为主。整个考核不同于我们平时所进行的年终考核,不单纯是上级对下级的考核,而是一套综合的考评体系,即由主管单位、县级农技推广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三方面共同对责任农技员、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农技人员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奖金发放、职称评聘、项目支持等相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聘用为责任农技员、首席专家和农技指导员

   4、建立与完善培训体系。要深入实施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把建立规范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纳入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的建设范畴。首先,要注重分级培训。各地要落实培训经费,根据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知识更新培训。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省级主抓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和农业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乡镇(区域)农技站长,市级主抓农技指导员和乡镇农技站长培训,县级主抓责任农技员的培训,乡镇主抓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其次,要确保培训时间。农技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这是一个原则性要求,没有变通的余地。当然在确保培训时间的同时,也必须关注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第三,要改进培训方式。采取灵活多样、多种渠道,可以选派优秀人员到农业学校进修,可以采取上挂和下派结合,可以采用学历教育以及短期培训等方式,培养多方面的人才。

   5、建立和完善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科学核定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办公、科研、人员等经费,并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一要确保农技推广人员特别是责任农技员集中精力从事农技推广专业工作。乡镇(街道)在安排工作中,正确处理责任农技推广工作和农技员驻村等其它工作的关系,确保责任农技员全年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从事专业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农技推广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本级财政要建立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经费主要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在农发基金、科技“三项经费”、土地出让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并确保农技推广专项资金随着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农技推广专项经费用于我市农业十大优势主导产业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推广以及对聘为市级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给予每月一定的岗位补贴。市级农技推广专项经费由市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及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农技推广中心及各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县级政府也要建立农技推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责任农技推广人员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开展新技术、新机具、新设施的引进、示范及培训、推广等,对聘为县级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和乡镇责任农技员的,分别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责任农技员的岗位补贴从乡镇(街道)财政中列支。对考核合格的农技推广人员享受单位年终奖和其它福利待遇,对表现优秀的农技推广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享受岗位补助,年终一次性扣回已发的每月岗位补贴,并不得享受年终奖。三要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结构,确保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在确定责任农技推广人员时,要优先聘用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农技推广人员;
在责任农技推广岗位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责任农技推广人员的交流调配力度;
对于今后责任农技推广人员的补充渠道,一方面从在编农技推广人员中进行补充,另一方面由人事部门联合农业部门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择优录用。

   (三)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化农技推广组织参与农技推广服务

   1、积极探索新型农科教、产学研协作机制。加强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之间的联合,拓宽科技下乡的渠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供销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兴办基层农技推广组织,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开展各类农技推广服务活动,加快形成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农技推广格局,为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供科技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要围绕我市的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按照市场的要求和运行规律,为龙头企业开展全程科技服务,形成龙头企业建基地,科技人员搞服务,农民、企业和科技人员“三赢”的有偿服务形式。要大胆创新,把农业技术体系溶入到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去,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农业产业基地,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产量高质量优的原材料。要充分利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五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机遇,着力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农技推广能力。

   2、积极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的多种实现方式。凡是社会化农技推广组织能承担的任务,尽可能采取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对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四)切实加强对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组织开展农技推广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公众科技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快推进新型基层农技推广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义重大,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把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抓好、抓紧、抓实。要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要成立市实施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落实责任,统筹兼顾。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指导。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推进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聘任”的原则聘任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推广人员,乡镇(街道)要做好责任农技员的聘任工作,县级主管部门在做好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和农技指导员的聘任工作基础上,还要协助乡镇(街道)做好责任农技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在编乡镇农技员和责任农技员的关系,对不聘为责任农技员的在编农技员,仍保留其事业身份和原有待遇不变,但今后将取消其参加上一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资格,同时也不再聘任新取得的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要健全工作机制,顺利推进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为确保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要把基层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并实行基层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工作月报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和动态情况,市里对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同时加强组织督导检查,不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年底前在全市全面推行基层责任农技推广制度。

【篇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6篇)

(篇一)

为积极探索和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政协年初工作安排,我们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到有关村镇,了解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行现状,并到阎良区德瑞养老中心、安康市康复托养中心、汉阴县城关镇、涧池镇等相关机构进行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老年人状况

截至**年底,全县总人口342141人,96819户,户均3.5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369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7%,超过全国15.5%和全省15.48%的老龄化水平。其中,65岁及以上有341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6%,70岁及以上有24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百岁老人8人,有留守老人8110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401人。总体情况是全县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速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县委、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稳步推进我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落实政策,有序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惠老优待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紫阳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镇两级设置了养老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健全。将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增加到5800元/年/人,分散供养经费增加到5300元/年/人。在有条件的10个集镇设立“一站式”医疗救助业务,对“五保”老人实行全免费医疗。结合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高龄补贴等制度,对特困老人予以优先救助,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加大投入,逐步改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

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000万元,修改扩建了22所农村敬老院、34所农村互助幸福院、3个日间照料中心。配备床位2676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2499人。投资1500万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养老公寓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征地、规划设计等工作。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江南华阳医院项目的动工,标志我县“医养结合”模式的启动。

3、增加覆盖面,稳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7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10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90300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数49636人。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有4439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列入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参保人数**8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69230人,参合率99.91%。

二、当前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而弱化。目前,我县户均人口3.5人,老年人能够在家养老的比例在减少。随着社会的转型,竞争的激烈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中青年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在增大,部分子女不可能留在父母身边,无暇也无力对老年人进行周全的照料,“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正面临瓦解,因此社会各界应更加关注社会养老问题。

(二)养老机构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县敬老院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入住敬老院的主要是“三无”、“五保”老人等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
敬老院主要为老人提供吃、住和看护等基本服务,休闲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缺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二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作难,市场运行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农村互助幸福院缺乏项目支撑,建设资金不足,无法形成必要规模。四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居家养老的老人为服务对象,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双重功能,是解决家庭日间无人或者无力照护老年人的重要平台。目前,建成的3个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转的只有1个(会仙桥)。医养结合尚未起步,所有养老机构都没有医疗人员。

(三)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无编制,服务人员待遇落实不到位。在全县21所敬老院中,只有6所敬老院院长由镇干部兼任。按照省编办【**】50号文件要求,县级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按每百名设1名事业编制配置,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按2名事业编制配置。聘用人员的工资(平均年收入约2.3万余元)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一定差距(基本工资1300元/月、生活补贴1000元/月、年终一次性奖金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工伤保险没有办理(由政府补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代缴),敬老院的养老护理队伍人员不足、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存在招聘困难、队伍不稳定等问题。

(四)养老政策宣传不到位。参保单位对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缺乏主动性,对政策内容宣传不到位,参保对象对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参保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而且参保的类型单一。

(五)监管责任不到位。目前已运营的21个敬老院,有15个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属于临聘人员,因部分镇对敬老院的监管工作不到位,管理水平低,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生活环境和服务态度差。

三、建议

根据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积极探索适宜紫阳县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一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三要扩大宣传面,增加宣传频率,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政策,积极参加养老保险。使养老保险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力争达到应保尽保,多渠道,全覆盖的目标。四要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我县公办敬老院承担着“三无”、五保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敬老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建议在会仙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抓点示范,总结经验,以期尽早在全县推广。住建、国土、民政、扶贫等部门,要结合迁移式扶贫集中安置房、城镇建设,将农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信息沟通等服务。

【篇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探索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课题。年,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镇江实施了“中国中小企开业改革与发展”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是该项目的三个重要产出之一。去年月,我委在镇江召开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研讨会”,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日本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及内地专家和多个省市代表参加了会议。研讨会在各地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一些省市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后,各地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更加重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个省(市)经贸委已建立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约多家,其中%是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其余%为综合性及其他服务机构。按服务机构的性质划分大致有三种类型,一类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如上海、黑龙江、江苏镇江、辽宁抚顺等;
第二类是财政资助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如四川、广东深圳和肇庆等;
第三类是财政资助的企业法人,如浙江杭州。从目前上海、黑龙江、四川和镇江、杭州、深圳、肇庆、抚顺等地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看,大致有以下三种做法:

、整体设计,构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这种做法的突出特点是思路明确,从核心服务机构建设上入手,整体设计,构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如上海和镇江等。以镇江为例,该市组成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先后对全市多户各类中小企业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企业需求情况。同时,组织力量到国内外进行考察,聘请了多位海内外专家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出了《镇江市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组建方案》。按照这一方案,镇江市将成立中小企业发展委员会,对全市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同时成立了中小企业局,作为发展委员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承担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明确以镇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充分运用功能吻合的现有服务机构,扶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中介机构等多种方式,组合社会资源,逐步形成多元化、综合性、智力型服务为主的服务网络。在方式上,采取形成的办法,滚动推进发展。在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拨款万元,对市服务中心开展的业务活动进行资助和补贴;
对被列入服务体系的重点中介机构,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在年内减、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镇江市还针对国有中小企业亏损面较大的问题,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优先聘请名专家组成中小企业辅导团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及诊断服务。同时,聘请国际“孵化器”专家,帮助设计中小企业创业中心方案,为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企业提供包括场地租用、资金协助、工商财税代理、管理经营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利用现有资源,梯次推进服务体系建设。这种做法的突出特点是在现有服务机构基础上,增加拓展服务内容建立各类专门服务机构,联结社会资源,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四川、深圳和杭州等基本上属于这一类型。如深圳、利用现有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建立中小企业服务的五大系统。一是由深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同时,加挂深圳市小企业服务中心的牌子(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承担中小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二是由南方培训中心承担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三是由工业展览馆承担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有关服务工作;
四是由财政出资新建深圳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承担有关融资服务内容。五大系统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并组成了小企业服务管理委员会,由经发局局长任主任,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各系统之间的沟通、联系、协调和配合。深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还以技术支持服务为核心,吸收

一批模具企业组成模具联盟,在联盟内实行设备共享、资源互补,使分散在不同区域和企业内的设备、人才构成了虚拟的模具企业,整体对社会开放,为小企业快速开发生产新产品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成本。四川省依托原省集体经济发展咨询服务中心组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人员、待遇、隶属关系不变情况下,克服了办公无经费、无办公场所的困难,开展了人才交流、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信息咨询等服务。目前已为企业代招代聘余人,完成企业产权界定户。

、以特色服务为切入点,推动体系建设。这种做法的突出特点是根据区域的特点,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选择报务的突破口,开展特色服务,推动服务体系建设。抚顺、济南和肇庆等地采用了这种做法。抚顺市根据国有企业多,就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把激活小企业与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在市、区设立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创办微型企业、安置下岗职工为突破口,开展服务。一是放宽小企业市场准入,简化新办小企业的程序,实行代理制和“一站式”服务;
二是精选出适合于中小企业的个项目,公开发布,同时给予资金等方面的重点支持;
三是筹集资金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万元,银行配套万元,筹集带动社会资金万元,为下岗职工创办微型企业提供小额贷款、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
四是聘请专门机构帮助小企业清收呆滞债权,解决小企业资金沉淀问题;
五是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帮助小企业广泛吸纳人才。仅年抚顺市新办微型企业就达户,安置下岗职工万多人,微型企业产值占全市新增产值的%。济南市选择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寻保难为突破口,从贷款担保信贷资信服务入手,开展了一系列配套服务。广东肇庆围绕解决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技术创新问题,建立了电脑网络为载体的技术交易市场和开放式电脑辅助设计室、实验室等。
二、典型案例

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上海市的做法很有典型意义。作为国有大企业、大集团要相对集中的上海,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已日益突出。目前,小企业户数占全市企业总数的%,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分别占全市总数的%和%。去年,上海已将促进小企业发展列为市委、市府三个课题和重点工作之一,并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在,上海已初步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雏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重视,认识统一。市委书记黄菊、市长徐匡迪亲自深入小企业和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上海市上下普遍认识到,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既不能沿用计划经济的手段,也不能采取大企业的管理方法,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改变政府的调控手段,通过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来体现。为此,去年市政府提出了“实现三大转变,构造三层服务”的构。既然把政府以小企业的管理,从直接转为间接;
从管理转为服务;
从面向行业、群众转为面向全社会;
并从政府协调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三个层面入手,构造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出台了《关于促进上海市小企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从小企业的设立与终止、信用担保、服务与管理、鼓励与支持等条政策措施。今年,又陆续出台了个配套政策意见。

、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上海市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对全市户小企业进行抽样调查,研究比较发达国家小企业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按照“服务台小企业,做好大文章”的宗旨,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反复论证,提出了“政府扶持、市场化操作、立足于

服务”的总体思路,制定了上海市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两中心”的定位,即“两中心”是社会非盈利公共服务机构,为社会各类服务机构提供直接服务,为小企业提供间接的服务。主要通过连通区县、行业和社会各类服务机构,组织、调动社会资源,为小企业提供信息传递、创业指导、技术咨询、企业诊治、辅导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网络。同时,从政府协调服务层面,即对各类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的各级政府小企业管理部门;
社会公共服务层面,由“两中心”及各区县政府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非盈利机构组成;
社会中介服务层面,由各类社会专业性的服务机构组成。各个层面密切联系、相互依存、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组织落实,机构明确。去年,上海成立了市小企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统筹协调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同时,市政府又成立了“一办两中心”,“一办”即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是市政府负责小企业发展事务的行政机构,与企业无直接隶属关系。负责研究全市小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专门计划;
研究制定、协调有关政策及扶持措施;
落实、运用政府促进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和政策实施等。“两中心”即上海市小企业贸易发展服务中心,都是政府批准设立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是全市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编制各人,市财政拨款万元。

、制定政策、加大工作力度。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即需要体制、人才方面的支持,更需要政策的支持。为此,市政府明确:新办小企业不设企业主管部门,改制后的小企业,可以试行资产和社会行政关系分属管理;
小企业与政府、社会有关的经济、社会事务由企业注册地政府实施服务管理。同时规定:小企业自设立起两之年内,可获得由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财务会计、资产评估和审计等服务,服务费用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取中介机构降低收费标准而未消化的成本费用支出部分,经主管理税务部门批准,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给予照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小企业者乾地创业培训,培训费用给予全免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立足服务,注重实效。目前,“两中心”已建立了上海市小企业工作制度和理事会制度,与各区县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科研院校建立了工作服务网;
开辟了由市工商、财政、税务、银行和产权交易、律师事务等政府和中介机构公开办公的近千平方米的服务大厅,开通门热线电话;
举办了“助你走上创业者之路”等各类培训班和讲座。据统计,中心服务大厅开业仅个月,接受来访、咨询就在人人次,参加培训和讲座达人(次)。
上海区县服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服务。如上海市卢湾区企业服务中心自年月成立以来,按照“联结政府部门、依托协会审计署、联系市场中介、服务各类企业”的定位,摸清企业需求,以政务咨询和行政事务协调服务为切入点,免费为区内工商企业提供咨询、协调、中介等服务。截止年底,该中心已接待、走访企业户,其中立项服务户,立项率%;
项目办结户,办结率%招商、留商户企业,企业注册率为%,引进注册资金约万元。
各专业服务中心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服务。如上海银行年月就成立了股份制形式的“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依托银行的优势,开展以“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贷款”为重点的融资服务。同时,建立了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分析掌握企业资信情况,帮助银行降低信贷风险。截止年月该中心已受理协调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申请笔,金额万元;
实际发放笔,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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