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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范文推荐)

时间:2022-05-25 11:1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范文推荐)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6篇

第1篇: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总结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总站职工上下一致,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倡导资产的有效节约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站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登记、资产清查、定期盘点等各项措施和办法,使我站的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奠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现将总站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五年来国有资产概况

截至到7月31日,总站国有资产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流动资产共计_________元,占资产总额_________%;
固定资产共计_________元,占资产总额 _________%,主要包括专业设施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五年来,总站固定资产共计新增_________元,报废_________元,划转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_________元。

经认真统计、对比,五年来总站填报的资产情况报表数据与每年年度单位决赛报表数据相符,单位国有资产状况良好。

二、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强各科室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成立了由站领导任组长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设立资产管理员并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员的职责。资产管理员直接受站领导的领导,这样即保证了资产管理信息畅通、政策施行,又方便了资产管理的沟通与衔接。同时,也使资产管理队伍从组织上得到了保障。设立专员,也能从业务上得到系统的培训和提高。这对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建章立制、规范流程

总站明确单位固定资产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单位—科室—个人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个人申请—科室批准—站领导同意—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政府采购—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报废收缴”的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和规范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1、抓好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局有关要求,总站年中开展了国有资产盘点工作,年末又及时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开展好总站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一是成立了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二是制订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及时通知到各科室及各职工,明确资产清查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等事项。全面摸清了单位“家底”,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优化了资产配置,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为科学编制预算,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准确依据。
2、规范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手续
通过对总站国有资产的盘点和清查,清晰掌握了国有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及时输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充分运用平台对总站的国有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登记配置工作,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资产高效使用。

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发生国有资产调拨、转让、置换、出售、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问题,以及出租、出借时,按照“单位申请、部门审核、领导审批”的程序办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全方位、多层次的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完善办法,拿出新措施,实现新突破。

第2篇: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水务公司全力保障全区供水安全:有效应对各类水污染事件,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89%,远高于国家有关水质标准合格率95%的指标要求;
积极开展水厂技术改造;
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控和处理能力;
快速处理管网爆漏事故,xx年共处理各类抢修事故2550宗,处理及时率达100%。保税区公司高质量做好保障房项目“广汽生活区和菩山花园”的建设及代管工作,截至xx年12月底,广汽生活区一、二期入住人数已超过**人。

3。先导作用积极发挥

创新城公司根据创新城的产业结构和功能布局,着力引领“高、精、尖”项目落户创新城,目前,中国大数据和智慧城市研究院华南分院、溢思得瑞国际创新创业集团己落户大学城。信投公司一方面加快实施星海通行动计划,整合提升信息化企业,根据我区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40万户数字电视整转、“电子书包”推广、“星海通真品直销商城”建设等我区信息化重点工作;
另一方面立足科技园区开发,加快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研发孵化园建设,积极与生物科技制药、智能环保投资等新兴行业优质企业洽谈合作事宜。保税区公司积极推进港口区融资收储,加快两工业园产业升级工作步伐;
推进广州大学城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产业集聚和企业快速发展,**年,基地成功申报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新引入企业31家,基地企业新申请知识产权8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3项。

4。挖潜增效成效明显

番发(旅游)公司通过增强品牌输出效应、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配套设施等多种措施,做强企业主营业务,提升企业效益。莲花山旅游区成功打造珠三角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品牌;
宝墨园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进一步做强全国知名的岭南文化旅游品牌,**年被评为“第20届亚洲旅游业金旅奖·最具中华文化特色旅游景区”及被选为“羊城清风行”廉洁文化景点,进园人数同比增长21%;
**宾馆全力打造地区商务酒店优质品牌,获评“国家五钻级酒家”、“最佳会议接待酒店”、“**中国十佳酒家”等称号。房地产集团公司积极推进兴发商业中心、地铁三号线市桥站a出口换乘枢纽、地铁七号线钟村站周边地区改造及市桥先锋巷连片改造等项目的建设。水务公司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积极拓展表后工程及水质检测等对外业务。交投公司积极开展业务拓展工作: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统筹我区lng加气站规划建设工作;
属下物营公司积极开发建设裕城大厦,悦和公司积极拓展出租车运营业务,南沙港桥公司积极投资、建设龙沙港口物流园项目。

第3篇: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篇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使用,坚决纠正管理
  不严、处置不当,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按照《**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发〔20XX〕**号)和《关于开展市属行政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发〔20XX〕**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单位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存量资产以
  及转为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彻底专项核查,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通过核查,使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资源整合与共享共用相结合,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盘活资产,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全面规范、加强**单位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充分发挥资源效益,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正常开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单
  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
  ***后勤处主任
  ***会 计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核查范围内容
  (一)资产清查范围为20XX年**单位所有资产情况,包括:
  1、单位20XX年前国有资产明细及20XX年3月前新增固
  定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

  2、国有资产的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分类是否合理;

  3、低值易耗品的登记与日常管理;

  4、单位国有资产报损手续是否合规,账务记录是否完整;
资产处置后是否对账务进行及时处理;

5、往来账款是否及时清理。
  (二)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租(借)房屋资产、出租(借)房屋资产、清查变动房屋资产数据等;

  2、交通运输设备类: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3、电子及通信设备类:计算机、照相机、投影仪、扫
  描仪、电话、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空调、电风扇、饮水机、电水壶、音响设备等;

  4、办公家具类:家俱用具指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其它类固定资产;

  5、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
  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

  6、往来账款类:包括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的清理;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1、研究制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成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制度,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对照提出的范围和内容,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出借和闲置等资产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搜集相关材料。
  2、按照清理搜集整理的材料,(账实不符的资产及特殊事项必须说明,并提出处置意见),(表格向**市财政局国有
  资产管理中心领取),经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准确、及时清理**单位国
  有资产,有利于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固定资产合理配置、调剂、处置国有资产等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浪费。各处室要统一思想,将此项工作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任务,认真按照要求,切实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认识,**局长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组织的作用,核查组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做好核查工作,对核查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处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清理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实、准确、详细填报相关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因故意不报或漏报信息,导致资产统计结果不准的,由填报处室负责人和填表经办人承担责任。对隐匿瞒报资产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
  20XX年4月27日
  篇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20XX年12月2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和促进食品药品检验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国有资产是指院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国家拨给院的资产,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实行院长负责制,主管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院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计划财务处的监督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审核上报审批或报备材料;

  (四)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相关工作。
  第五条按照资产分类和部门职责,对国有资产实施归口管理,归口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制定并完善资产购置、验收、入账、保管、领用、使用、维护及处置等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归口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合理配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根据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归口管理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并及时提交财
  务部门相关材料进行帐务增加或减少。
  (四)组织归口负责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接受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暂付(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管理;

  (二)仪器设备管理处:负责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归口资产的管理;
负责外购软件的管理;

  (三)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公有房屋、土地、在建工程、车辆、家具用具、材料及其他归口资产的管理;
负责院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落实院办企业上交利润并按时催缴到位;

  (四)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资料、自行开发软件的管理;

  (五)科研管理处:负责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管理;

  (六)标准物质与标准化研究所:负责专利权的管理;

  (七)院长办公室:负责院名、院誉管理。
  第七条资产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的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归口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对本部门使用资产的账、物、卡进行日常管理,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各类资产应落实到使用人,建立交接制度,相关人员离职,必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接受归口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八条国有资产配置是指为完成检验任务和促进院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和接受调拨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九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本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成本过高。
  第十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
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根据发展需求,以资产存量为依据,提出新增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经资产归口部门审核、列入预算后方可实施。没有履行相关程序的,一律不得购置。
  第十二条归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资产配置办法,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归口部门配置资产应当坚持资产共享共用原则,对纳入财政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范围的资产,分别编制基本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和项目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财政部、国家总局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组织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一经批复,除无法预见的特殊增支事项外,不得调整。
  第十三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归口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应进行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使用包括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本院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并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和跟踪管理等原则。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归口部门应及时对购置、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国有资产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严把数量、质量关,验收合格后交具体使用部门;
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并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据以进行账务处理。接受捐赠的国有资产,须报国家总局备案。
  第十八条归口部门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院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均由归口部门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按规定报国家总局、财政部备案或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一)单项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由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报国家局备案;

  (二)单项价值或批量价值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以上的,须按规定权限报国家局审批。
  第二十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交材料。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以下对外投资事项:
  (一)买卖期货、股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购买各种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利用国外贷款的,在国外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材料,归口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出租,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确定出租的价格,必要时可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的办法确定出租底价。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二十四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须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在年度决算说明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第二十五条接受捐赠的部门,应及时按照归口部门要求办理资产入库、财务入账手续,并报国家总局备案。
  第五章资产处置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院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进行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一)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二)处置方式包括:报废报损、对外捐赠、无偿调拨(划转)、出售、出让、转让(含股权减持)、置换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二十七条处置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资产归口部门组织相关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报废报损审批应定期按规定进行。具体审批程序:
  (一)归口部门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及处置申请报告,经主管院长审签;

  (二)计划财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审签;

  (三)归口部门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或审批;

  (四)计划财务处报国家局备案或审批。
  第二十八条报废是指按有关规定或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报损是指由于发生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归口部门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废、报损事项的申请报告(主管院长签批);

  (二)《中检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三)《中检院国有资产处置清单》;

  (三)资产归口部门组织五名及以上专家鉴定的报废意见书;

  (四)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等凭据的复印件;

  (五)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文件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六)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拆除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拆建立项文件、双方签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

  (七)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对外捐赠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给合法的受赠人的行为,包括实物资产捐赠、无形资产捐赠和货币性资产捐赠等。申请部门对外捐赠须提供对外捐赠事项的申请报告(主管院长签批)、《中检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决定捐赠事项的有关文件或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能够证明捐赠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第三十条出售、出让、转让是指变更国有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出售、出让、转让按国家规定报送相关材料。
  第三十一条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是指按现行财务与会计制度,对确认形成损失的货币性资产
  篇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菏泽技师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安全、高效利用,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全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XX】 41号、山东省教育厅【20XX】65号文件精神,结合技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学院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上被确认为学院拥有所有权与使用权,能以货币计价的各种有形物质和非物质资源的总和。包括学院及所属各部门依法占有、使用的全部国有资产,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购建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资产种类划分:学院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
  金,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二、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价格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同类物资,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一般包括以下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三、无形资产是指非物质形态而能为所有者和使用者带来权益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名誉及其他财产权。
  第二条 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资产分类、计价、登记,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资产的配置、处置与划转,资产清查。
  第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科学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
  第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学院的固定与非固定资产;依法依规拟制学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依法依规清理、登记、采购、报废、处置、调配学院资产;
优化学院各项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理顺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严格管理国有资产的产权,合理使用资产投资和占有效益。
  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二章 资产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所有,统一领导,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全面领导全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没有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处室之前,具体工作由学院总务处负责,国有资产具体实物的管理,按照资产的类别,分别由使用的有关部门实施归口管理。
  第七条 学院总务处是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统一对学院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会同各物资归口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二、负责组织学院的资产清查、财产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等管理工作。
  1、盘点核实,建账立卡,实现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在全面清查,摸清资产底子的基础上, 由总务处、财务处负责共同对学院的国有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 定位编
  号, 按照统一标准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达到“一册、两账、 三相符 ”即学院资产登记册、校资产总帐、校资产分类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相符。
  2、健全和完善学院资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

一般每个学期复查一次,各部门每个学期都要填写《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 一式两份, 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3、固定资产登记。对学院所辖全部国有资产必须登记建账,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 按统一编号登记入册,记好两本帐, 资产总账( 由财务、总务处记), 资产分类保管帐( 使用保管部门记),并按期核对。
  4、资产使用保管。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需要, 经领导批准合理安排使用,各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 妥善保管, 防止浪费及损失,公共场所的物品设备落实到专人管理。
  三、负责组织对学院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代表学院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一年一度对学院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或解决国有资产产权纠纷。
  六、负责办理资产的调配、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调剂闲置资产,努力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七、参与学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论证和基本建设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 归口管理与分工
  第八条 学院各处、室、系(部)按下列规范对国有资产实物实施分级归口管理。
  一、财务处负责全院流动资产的管理,同时担负全院资产总账的财务归口管理。
  二、总务处负责对土地及土地使用、植物、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生活设施、水电设施、家具(宿舍内、教室内床、课桌、柜子)等进行归口管理。
  三、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全院的教材管理,各实验室、仪器室、实训室、实习车间的资产归口管理。负责对全院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管理。
  四、院办公室负责院领导的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
  五、图书馆负责对本馆及各处室、系部资料室的图书资料及具有文化价值的实物、电子出版物进行管理。
  六、各部门负责对其管辖范围的实物管理。
  第四章 资产的日常管理及处置程序
  第九条 总务处和各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认真做好资产
  篇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模板
  随县**********
  20XX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组织实施”的原则,在本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随县*******
  三、工作方法
  由机关财务科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二级单位积极做好配合。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我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资产基础数据明细台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防止“前清后乱”现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
  单位进行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20XX年5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核查工作报告等报送县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履行好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篇五: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一、内部决议程序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除了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外,其他事项(包括进行重大投资)应由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由上可知,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由于国家为唯一出资人,因此,重大事项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2、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所列事项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
  重要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对于普通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行使职权。只要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通过决议,即应认定有效。
  二、产权转让程序
  1、审批权限
  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
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企业国有资产法》)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3)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或者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应当同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清产核资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2)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3、资产评估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以下行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1)相关国有企业产权变动涉及的经济行为:①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②合并、分立、清算;
③非同比例增资、减资;
④企业产权转让;
⑤企业整体租赁或托管给非国有单位。
  (2)涉及非货币资产处置的经济行为:①资产出资;
②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③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④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⑤确定涉诉资产价值。
  (3)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经济行为:①国有企业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②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或产权;
③国有企业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或企业产权;
④国有企业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审查;
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占有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
  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4、转让方式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5、转让公告
  (1)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2)在征集受让方时,转让方可以对受让方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提出必要的受让条件。
  6、成交协议
  (1)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2)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3)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
  (4)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协商提出企业重组方案,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的优先安置方案、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5、价款支付
  (1)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6、产权登记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产权归属关系办理产权登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产权归属关系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办理产权登记。
  (2)产权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①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改变的;
②国有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比例发生变化的;
③企业分立、合并或者改变经营形式的。
  篇六: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职责之我见
  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职责之我见一、对国有资产的认识(1)国有资产的定义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力的总和。国有资产有厂‘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国有资产指国有财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投资及其投资收益、拨款、接受捐赠或凭借国家权力取得的,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权利。2、狭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它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和为获取利润而转作经营用途的资产。国有资产一般多用于狭义概念。(2)国有资产的分类1、按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关系划分: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投资,投入到社会再生产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资产。具体表现为国有独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份所代表的各类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科研机构所拥有的各项国有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各项经费等。资源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依据宪法和法律所拥有的各类自然资源,如森林、矿产、海洋、河流、荒山、荒地等。2、按存在的形态划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额度以上的劳动资料,如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物、铁路、桥梁等。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长于一年的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待处理财产等。
  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一)国有资产管理的定义:所谓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各类资产的经营和使用,对这些资产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二)国有资产管理的要素1、主体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即由谁来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产。按照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2、客体国有资产管理的客体即管理的对象,从一般意义上讲,包括所有产权归国家所有的所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及资源性国有资产。虽然目前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国有资产管理焦点仍是经营性国有资产,但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逐步完成后,管理重点应适度向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及资源性国有资产转移,以充分发挥这两类资产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功能。3、目标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对象的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目标也可分为三类。(l)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是,保护国有产权,实现资产价值的保值增值,为政府提供更多的财政收入;(2)对非生产领域的国有资产,其管理目标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产占用为社会提供最大限度的公共服务;(3)对资源性国有资产而言,其管理目标是,实现资源的有序、合理利用,对可再生资源达到利用与开发的良性循环,对不可再生资源提高其利用率,走经济与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4、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三)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1、清产核算2、产权界定3、产权登记4、国产投资管理5、编制国有资本预算
  6、国有资产评估7、国有资产分配管理8、国有资产产权处置管理9、国有资产统计、考核和评价(四)国有资产管理与一般资产管理的异同:国有资产与一般资产的区别,实际上是所有全主体不同而已。两者在管理上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资产作为一种经济资源,能够在未来带来收益或者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在管理过程中必须达到以下目标:(1)资产价值上的保值增值。(2)在实物形态上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3)资产收益的最大化或者效用的最大化。特殊性:(1)国有资产权益代表了社会公共利益(2)执行政府经济社会政策。(3)国有资产存在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领域(4)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石。(五)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科研事业单位的所属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科研事业运行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其国有资产是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对这部分资产的管理,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发挥科研单位国有资
  产使用效率,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活力及激发科技人员的创业激情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员担负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国有资产管理员就是为了更好的管好用好单位的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特别设立的岗位。
  三、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员应该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熟练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2、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所情况的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3、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制度对对外长期投资进行管理,并对已有外委派董事、监事进行管理。发挥人、财、物、技术的优势,引导所投资或参股的企业在本所科研技术优势的轨道中良性发展,促进企业不断做强做大,提高市场竞争力。并且要明确本所与投资或参股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法律框架内使两者互为促进,共同发展。4、对全所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所内有关制度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取得、验收、使用、调拨、转让、对外投资、清查、报废等环节进行管理,在各个环节中与所内相关部门协调合作,优化资产管理,促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科研、学术及管理过程中发挥最大效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为其各种评估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在管理中实施服务,在服务中落实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作为合格的国有资产管理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政治素质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应该学习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政策理论,提升自身的政治觉悟,在管理实践中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2、专业基础良好的专业基础是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理论基础,具备专业的知识理念才能在工作中有的放矢,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使所内的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发挥其最大效用,并使得所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管理经验
  4、创新能力5、人际技能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6、责任心高度的责任心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7、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源于对工作的热爱,无论做什么工作,用力去做,只能达到称职;
而用心去做才能达到优秀。8身体素质古人云:“德智皆寄于体,无体是无德智也。”良好的身体素质是成就事业的基本物质基础。五、未来工作计划:1、了解和熟悉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如果我有幸能进入煤化所工作,首先我会让自己快速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制度及流程,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同时,给自己定好位,明确自己的职责,培养责任心。2、加强理论学习,树立良好形象。秉持终身学习的态度,不断加强自己的理论修养,并活学活用,贯彻到实际的工作中去。3、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水平。专业素质是在岗位上能否立足的先决条件,将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学习和掌握自己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执行能力。4、加强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形成良好工作氛围。5、听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追求工作质量。6、通过职务轮岗,不断提高和完善己,和国资处一起成长,和煤化所一起壮大。
  篇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科学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产是指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 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完善的集体决策制度。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单位帐簿(会计帐、实物保管帐等)统一管理,不得以各种形式设置帐外资产。
  根据市政府授权,市局作为出资人,承担集团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
集团作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出资人,承担对所属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XXX有限责任公司、XXXX有限责任公司、XXXXX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
集团所属子公司同样承担对其所属企业及所属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
  集团要加强财会和内部审计建设,增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对所属子公司的监督检查,落实好监督责任。
  第四条 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指定具体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帐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六条 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验收、登记制度。对实物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情况要分类编号,指定专人、设立专簿进行序时登记,保证帐实相符和安全、完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要履行验收程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二)完善保管制度。对固定资产要分门别类建立台帐管理,制定保管、领用、交接等办法,手续要完备。对经批准配备给个人使用的资产,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工作人员调动时,对所使用的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交还手续。
  (三)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对于房屋、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电路、水、暖、气管道、安装线路等全部图纸、竣工决算、房屋和土地使用证明及有关文件,应交由本单位档案室或专人负责管理,永久保存,以备查用。
  (四)规范固定资产购置、修缮、报废、处置制度。集团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购置、修缮、报废、处置的,要如实向市局写出书面请示,待市局研究批准后再行实施,并将市局批复的文件作为会计帐务处理的依据附贴于记帐凭证。
  集团所属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购置、修缮、报废、处置的,要先向集团写出书面请示,集团审核后认为确实需要购置、修缮、报废、处置的,再按规定程序向市局写出书面请示。
  为了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凡原值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事项及单项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修缮事项由集团直接审核批复,不再向市局报批。集团要严格审核把关,承担好管理责任。
  第七条 单项购置、修缮总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按规定不需要招投标的,要制定内部招投标办法,实施内部招投标手续,在程序上做到公开透明。
  第八条 对国有资产的处置、租借、投资、联营等取得的收益属于国家所有,必须全额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要按
  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足额计提折旧,不得少提折旧,更不得无故不提折旧。
  第十条 固定资产购置、修缮、报废、处置请示必备的附件:
  (一)固定资产购置、购建请示:(1)资金说明;

  (2)当前该项固定资产的实物库存情况(规格、数量、分布在哪些库区),需购置的规格、数量,准备用在哪个库区;

  (3)预算书;
后两项内容如果在正文中包括的,可不提供。
  (二)固定资产报废请示:(1)该固定资产购置的发票和记帐凭证复印件、记载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页复印件;
(2)(车辆报废的)行车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证明后补)。
  (三)固定资产出让申请:(1)该固定资产购置的发票和记帐凭证复印件、记载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页复印件;
(2)该固定资产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行车证车辆登记证等,其他没有权属证明的不需提供)复印件。
  (四)固定资产维修申请:(1)维修预算书(应当包含维修的具体地点方位、工作量、价格等内容,如预算部门出具的专业预算书中没有上述描述的,应当另纸说明);
(2)资金说明。
  第三章 商品管理
  第十一条 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统计法》、《流通管理条例》、《仓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商品的会计、统计和保管帐册,按规定进行商品购
  进、销售、储存的会计、统计核算和库存管理,真实、全面反映商品的变化情况。
  第十二条商品的购进和销售,要坚持“一手钱、一手货,钱货两清”的原则,不得赊销或随意预付货款;
要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确保财产安全、仓储安全和安全生产;
要建立严密的内部传递手续,做到相互制约、责任分明。
  集团要负责对所属子公司的存货监管,督查所属子公司核对会计、统计、保管帐目和商品库存实物,确保帐帐、帐实、帐卡三相符;

  集团要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商品经营坚持“以销定购”原则,在不违背相关库存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向所属子公司下达最高限量库存。
  第十三条 商品损耗的处理。商品在收购、销售、储存过程中的损耗,在定额内的部分,由单位根据原始记录和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超过规定范围内的损耗,要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逐级书面报市局审批,不得随意处理。商品超定额损耗申请必附以下附件:(1)超定额损耗情况报告;
(2)责任人认定、处理情况报告。
  第十四条 商品损失的处理。发生商品损失后,先要查明原因,再逐级上报市局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理。商品损失申请必附以下附件:(1)商品损失情况报告;
(2)责任人认定、处理情况报告。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资金收支必须全部纳
  篇八: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13号)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6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学校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学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综合管理,教育部监督管理,学校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第六条 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国有资产实施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或报备学校有关资产配置、处置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
  (四)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或报备学校出资企业改制上市、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五)负责涉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代表学校负责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入账、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的账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三)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以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或报备手续。
  (四)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工作。
  (五)接受教育部、财政部的监督指导,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归口管理资产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归口管理资产的验收、使用维护、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三)负责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四)负责办理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报批手续。
  (五)负责用于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负责编制基本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和项目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学校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负责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资产配置申购计划、参与资产购置、负责资产验收入库、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和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
  第三章 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 国有资产配置是指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调剂及接受捐赠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十三条 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服务方式成本过高。
  第十四条 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
国家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按其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论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配置。
  第十五条 各单位购置新增资产,应分别编制基本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和项目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学校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
  (一)在编制购置计划前,各单位以资产存量为依据,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提出的资产购置计划和专项经费资产购置计划,根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配置标准,审核汇总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

  (三)财务部根据主管校领导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和经费进行审核会签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购置车辆、单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须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并报教育部审批。
  (四)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一经批复,除无法预见的临时性或特殊增支事项外,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财务部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没有履行相关程序的,一律不得购置。
  第十六条 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完成资产购置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及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入账;
对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有关规定作价入账;
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以及按照规定办理资产移交,并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 资产使用
  第十八条 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学校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负责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负责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第十九条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领用、使用、维护等管理制度。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管理制度并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条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并协调归口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和相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并在资产统计信息报告中反映;

  第二十一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校名校誉、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资产或物品,须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工作人员调动时,在办理所使用和保管的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三条 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可行性论证、法律审核和监管,做好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十四条 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按以下规定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利用货币资金对外投资5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由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批;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报教育部审批;
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党委常委会审核,报教育部审核、财政部审批。
  学校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500万元以下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单项或批
  篇九:[论文]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及改革思路
  当前,对于国有资产能否管好,国有企业改革能否成功,国有经济生命力如何这个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政府、企业及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上至政府高官,下至平民百姓的热门话题。因为这上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功与否,下连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本文就当前国有企业产生困难的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一、国有企业发展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众所周知,我国工业基础差,经济不发达,建国初期国有经济只有少量的解放区军工企业和接管部分官僚垄断资本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资产量少。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额只有12986亿元。经过建国后40多年来的经济建设,我国的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得到高速的发展,国有资产越来越雄厚,到1995年底,我国国有资产已经达到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万亿元,非经营性资产万亿元,统计表明,1949年以来,国有资产平均每年递增%,其中1980年以来平均每年递增%,1990年至1995年平均每年递增%。国有经济所创造的财富维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壮大了国防力量,保证了国家的安全,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可以说没有国有经济的物质基础,就没有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但是国有经济的发展也同其他所有制经济一样,不是、也不可能是直线上升的,有时也带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既受国有经济政策、政治环境制约,也与国际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也有自然环境的影响。可以说,建国以后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实行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在当时我国工业化程度低,生产力水平不高,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但解决了占全世界1/5人口的吃饭和就业问题,而且为我国改革开放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随着科学的进步,技术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内、国际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继续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继续实行原有的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因此,出现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亏损面逐年增大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独立核算的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1992年~1995年分别为%、%、%、%,1996年上半年则达到%,并且1996年一季度出现了全国性的整体亏损,国有资产的损失数额也逐年增大,据1994年全国开展清产核资的万户国有企业的不完全统计,全部资产损失达亿元,全部资金挂帐22069亿元,损失与挂帐合计达4438亿元,占这些企业全部资产的%。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不少看法,有的归结为管理体制落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有的归结为企业目前存在三座大山:负债过高,冗员过多,社会包袱过重;有的认为主要是企业管理混乱,管理水平低。上面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我个人认为,其中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原因是管理制度不顺,企业管理落后。虽然近10多年来,我国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放权让利,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际两权分离,进而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什么药方都用过了,但成效并不十分突出,究其原因,最根本的就是以往这些改革,停留在企业层面的多,政府层面的少,浅表性的多,深层次的少。因此,必须抓住问题的本质,改革才能见成效。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起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如上所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成效不明显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仍困扰和阻碍着企业的发展。传统的体制下,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被政府部门分割,造成了产权管理的多元化,政府各部门都可以所有者的身份向企业发号施令,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企业要对多个政府部门负责,但却没有哪个部门真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任。由于所有者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企业缺乏应有的监督的约束,尤其是那些直接归各级政府管理的大企业集团,其产权归政府所有,但政府是由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使管理职能的,由于政府没有授权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结果是政府哪个部门都可以管企业,但谁都管不了,谁都不负责任。政府对企业的情况完全靠听汇报,对企业的内在情况不清楚,结果不出问题则可,一出问题就大得不得了,就要关闭乃至破产。那么国有企业如何进行改革这方面中央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目前,理论界、学术界对于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到中间或中介性的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再到生产经营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框架,在认识上是统一的。近年来,各地也根据实际进行了大量的探索,目前全国已有上海、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浙江、青海、陕西、重庆、湖北、广西等11个省、市、自治区及深圳经济特区先后建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尽管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但新的管理体系基本上是按照三个层次的框架建立的。其大致情况是: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一级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在中间层建立资产经营公司;在下层是由企业群组成。这三个层次,在上层通过国资委直接管理资产经营公司,而不是靠各部门分工把关,这样既能实现将政府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又直接加强了对资产经营的监督和领导,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在中间层建立了国有出资人制度,为资本运营构建合格的载体,使企业对投资主体负责,投资主体对出资人负责,出资人向政府负责,实现了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离;在下层由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及合资企业群组成,这些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拥有法人财产权,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体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从而实现了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理顺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实践证明,这三个层次管理体制的推行和不断完善,对于从深层次上改变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的局面是可行的,也是成功的。具体可以从深圳和上海改革的成效得以说明。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的城市。早在1987年7月该市就成立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及运营,成立初期也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1992年9月深圳市又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一年后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国资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专门行使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职能。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国资办)———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群”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新体制。
  [!--]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后,该市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其顺利运行。包括按经营规模、效益水平对企业进行分类定级;按行业类别和效益实行企业利润分类上缴办法;实行企业无行政主管部门制度;向国有控股企业和全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监管国有资产运营,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约束和政府对企业监管等。到目前为止,已正式颁布《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有限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几十个法规和规章,尤其是1995年该市《深圳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章体系日趋完善,为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打下了基础,取得显著的效果。截止1998年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的净资产为3477亿元,自1980年以来每年递增53%,1998年实现利润51亿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海市1993年按照三个层次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后,到1995年底,先后将33家主管局撤销转制为经营公司或控股公司,并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结合起来,把撤局、组建公司、改制和授权经营同步进行,将管资产、管人相一致原则与党管干部原则相统一,并享有对控股公司的监管权、考核权、奖惩权与收益权。上海市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实践,实现了较大范围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的调整和城市面貌的改观。一方面,以控股公司的产品为龙头,以产权为纽带,组建了一大批企业集团,实际专业化协作,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另一方面,通过退城进郊、土地置换和盘活资产存量等措施,进行企业技术改造和资产重组,实现了优势企业的低成本扩张,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和文化事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再是通过企业间相互持股和环形持股,一大批企业由工厂制改变成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增强了凝聚力和约束力,培育和发展了行业优势。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市区工厂进行调整和土地置换,新办第三产业1200多个,合资企业240个,改组有限责任公司14个,股份有限公司4个,关停并转企业196家,撤销138家,原所属国有企业由320家减少到180家,妥善分流下岗的17万人,控股公司由原55万人减少
  到38万人,继招收18名空中乘务员的空嫂旋风”之后,又相继推出了成千上万的呼嫂寻呼台”、“巴嫂(巴士)”、地嫂(地铁)”等服务行业,为上海减员增效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三、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坚持改革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当前在认识上有个误区,似乎体制改革了,就一通百通,一顺百顺,企业效益自然会提高,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光讲改革,不讲管理,改革是无法成功的,改革的目标也无法实现。事实上,当前国有企业管理弱化,管理混乱,损失严重,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据国家有关部门抽样调查显示,80%以上的亏损企业是管理不善造成的。就我省而言,在前几年清产核资中暴露的损失中,决策失误千万的损失比重较大,当中尤以对外投资最为突出。现在有的企业对外投资未经充分论证,盲目性较大,结果投资之时就是亏损之日。还有的盲目设点拉线,投资链条长,结果连自己有多少个子孙都搞不清楚。此外盲目借出款项,盲目对外担保,出现严重的风险。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由于外商资金不到位,有的是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后,以合资、合作企业的名义借款(或担保)作为外商投入资金,结果一旦造成损失债务全由中方背起来,这种例子也是不少见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既有水平问题,也有管理问题,但是最重要的是应建立起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厂长(经理)感到有压力。现在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并没有与经营者的利益直接挂起钩来,经营好了没有得到实惠,经营差了也不负责任,出了问题只要自己没把钱装腰包仍然万事大吉,这个单位搞不好调到另外一个单位去照样可以当官,这样的一种机制打击了先进,保护了落后,也出现了一些投机钻营和短期行为。我认为,加强管理应该坚持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方针,内部管理主要是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内部人控制制度目前很难奏效,因为现在是厂长经理说了算,你要么坚持原则看饭碗,要么保饭碗说假话。因此,加强政府对企业管理尤其重要,但加强管理并不是捆住企业手脚,不能采取计划经济那一套行政办法,而应该用政策进行规范,用制度约束和监督考核的办法
  [!--] 。最近几年深圳市对资产经营公司和市属企业的管理方面有许多独特的做法。首先,该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件》,加强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的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其经营业绩,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其次是采取下派财务总监的办法,财务总监不但可以列席企业董事会议,了解企业运作的全过程,而且审核财务报表、监督资金运作情况,真正达到监督的目的。深圳市加强企业管理、监督,企业效益不断提高,即使遭受金融风波和自然灾害的冲击比较严重,1998年度仍然实现利润比1997年度上升。事实说明,只要坚持改革与管理相结合,企业不但可以走出困境,而且能够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四、国有企业改革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情况非常复杂,当前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以下几种倾向。一是不能盲目追求速度。当前有的地方为了赶速度,不顾客观实际,搞指令性计划,要求在一段时间内全部完成改制计划。应该说,改制有个计划是对的,但计划应该实事求是,要因地制宜,不能强求一致,要成熟一个转一个。否则即使转了,也是换汤不换药。二是改制应讲究实效。现在有的企业改制图形式,赶时髦,为组建企业集团搞拉郎配;改变主管厅(局)为公司,把牌子一换,结果机构没变,管理方法没变,职能也没改变;组建经营公司不但未能减少行政干预,而且增加了新的婆婆。这些不讲究实际的改革,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劳民伤财。三是改制应采取多种形式。现在有一种误解,似乎一搞改制就只有搞贴身经营”,搞员工持股;一搞抓大放小就只有卖企业。于是出现了不顾企业和职工的反对,把本地好企业全卖光,似乎卖得越彻底越好。有的企业借改制之机化公为私,最近朱总理就曾两次对安徽扬子集团改制中化公为私问题进行指示,提出这种改制”问题很多,父职子继,把国有企业变成家族企业,要严肃处理,吸取教训。四是要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现在有的人把国有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都归结到所有制问题,有的甚至怀疑公有制的优越性,这是十分片面的。任何所有制都有优劣,关键是如何去扬长避短。就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
  言,他们许多现代大企业大多都是委托聘用的经理人员作为其代理人控制企业经营,他们本身也并没拥有企业产权,但他们对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他人财产,为什么能够兢兢业业,尽智竭力呢其奥妙在于有一个经理市场和企业家职业利益风险机制。企业家是一种资本化的商品,一旦经营失败,不但资本家要跳楼,企业家也要跳楼。西方这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是值得我们吸取的。对于我国的国有企业而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随着国有资产新体制的建立和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我国国有企业是可以也是能够办好的。
  篇十:国有资产管理科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下半年工作总结时光匆匆,入校已半年多时间,这半年年是忙碌的,也是我人生最有收获的半年,入校以来,我就职于校国有资产管理科,并为20XX级旅游英语专业教授《旅游概论》及《导游基础》两门专业课,同时参加了学校组织的针对于新进教师的的各项培训活动,半年的学校工作给予我的不仅仅是一个岗位,一份工资,更多的是收获,是感悟,是成长。以下是我对于这半年时间的个人工作总结。(一)工作内容20XX年6月份我正式入职西安航空职业学院,就职于国有资产管理科,可以说从象牙塔跨越到了社会的大熔炉。6月份主要的工作是熟悉学校及工作环境,整理原有房地产档案资料,熟悉学校国有资产情况,9月份主要工作是协助办理新教师入住工作,以及校教学楼、实训中心、职工宿舍、门面房等房地产情况摸查,步走访新老校区教学楼5栋,办公室80间(档案室库房等另计),老区实训教室7间以及汽车中锐实训基地。走访教职工单身宿舍楼三栋47间。绘制教学楼、职工宿舍平面示意图6幅,办公室人员清查单8张。从10月中旬开始,我主要负责学校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分为挂(拟定招标公告)、报名(初审资质)、协调会(组织各部门到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发放招标文件(编写招标文件)、开标(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会,当众开标,填写备忘单)、公式结果(编写中标公告并挂)、运行合同(协调各领导签合同运行单)。主要完成的工作为:(1)在科长的带领下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6个全国、省部级文件。(2)合法合规的组织了学校招投标项目16个,其中货物设备类12个,基建类4个;
按规定流程组织协调预备会及招标会30场,会议中做好记录;
运行有效经济合同13份;
各招投标项目有关资料原件均已妥善排号存档。(二)心得体会从知道招标到真正接触招标不过才几个月的时间,但是在这几月的时间里我从迷茫走到了晴朗,这是我今年最大的收获,通过这几个月的学习,我认识到了招标工作的特殊性,它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但是工作要求必须是细致。招标工作是一个具有服务性质的工作,它的目的是帮助有需要的人找到合适的提供者,而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注意每个环节,而且要使每个环节都能很好的衔接,这样才能保护好每一方的利益。  

第4篇: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通过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使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保值增值。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系统内资产现状,现制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全部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所在企业委派会计为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人,负责做好资产资料收集归档工作,按实建立台账,资产发生变化的及时统计、上报,做到账、卡、物相符。
  二、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国有资产损失流失。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国有资产及其权益受到任何损失,不得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转让、变卖等。
  企业对使用的国有资产具有保管、维护的责任,要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维护、维修,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完好、保值增值。
  任何企业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国有土地资产范围内新建、扩建各类房屋、仓储设施。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大型固定资产投入时,投入前先行书面申请,注明投资项目、规模、资金来源等内容,经局招商与资产管理科审核,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按资产管理要求,明确产权属性记入台账。对购销企业确需添置的吸粮机、通风机、输送机、电子磅、地上笼等设备,以及仓库屋面小修,墙体、仓内地面小补及仓外场地简易维护的投入,应严格按“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如因管理不力,造成在国有土地范围内乱搭、乱建或土地被个人侵占等事件发生的,由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无条件进行拆除清理。对处置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视情节,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规范资产出租监督管理
  实行报告审批制度。各企业凡拟出租国有资产,必须向局招商与资产管理科提出书面报告,注明出租资产类型、位置、数量、承租用途以及拟出租的租金和租期等。经招商与资产管理科审核,报分管领导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出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租。
  企业对出租资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外招租,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损公谋私现象的发生。招租成功后,租赁合同要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和安全生产要求,经招商与资产管理科审核后,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并报局招商与资产管理科备案。
  租赁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租,一年一签。对确需超过一年的长期租赁合同,必须经局同意,方可实施,租金须根据市场行情逐年递增。对外出租的资产不得用于违规违法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存放有毒物资和有害化工产品。资产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租金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各企业出租资产的租金收入统一上缴购销公司资产经营收入账户,坚决杜绝拖欠租金,租金不入账和坐收坐支等违纪现象,实行收支两条线运行。按照“谁创收,谁受益”的分配原则,单位自己盘活资产的出租收入,按实际收取租金的60%-80﹪予以返还;
区局盘活的资产收入,按实际收取租金的20﹪予以返还。所有返还资金用于补贴所在企业对资产的日常监管、维护和维修。返还资金的拨付,由所在企业向局招商与资产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提交局长办公会批准后,由财务审监科按财务管理规定程序进行拨付。
  企业对出租后的资产要加强管理。区局将对各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各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将与年终目标考核紧密挂钩,对已签订的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视情况将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目前己对外出租未到期的资产,由企业携原租赁合同,按资产管理要求补办手续,待原资产租赁合同修改完善后,再行继续签订。到期的租赁合同原则上一律终止,承租方愿继续租赁的,资产所在企业必须按本通知规定,按程序报告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任何企业不得对出租资产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截留收入。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派监管人的责任,并按出租资产收入的2倍进行经济处罚。
  四、本意见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补充和调整的,即时以文件形式下发补充和调整意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

第5篇: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建议(仅供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表现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在我国当前行政管理制度下,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缺乏明确认识,也没有明确相应岗位和人员责任,甚至思想观念与政策要求相背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政事业单位缺乏一支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受制于人员编制等客观因素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主要集中在本单位业务部门中,熟悉资产管理的人才严重不足,甚至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的人才都很少,内部没有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氛围。第二,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认为单位主要面向公众提供公益性服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和受益不应过多考虑,这导致预算管理失衡,亏损时有发生。第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的范围广泛,而“两个办法”对资产管理与固定资产管理的界定不明确,在“两个办法”中主要涉及的是固定资产管理,对无形资产和资金账款等在内的其他资产管理的界定和管理不够明确,在具体实践中,忽视了这些资产的相应管理,计提折旧、计算盈亏等常规会计手段没有有效使用。

  (二)管理机构不健全。从主管部门到各单位对资产管理多数都重视不够,没有建立健全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由其他专业职能部门或是机构代管或下设,管理人员缺乏。一些单位只想购置新资产设备,忽视现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轻视现有资产的合理搭配和使用效益。目前很多单位并未建立专业的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合在一起,与其说是会计人员在管理,其实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三)使用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使用效率不高,购置之后即发生闲置,有的一年只使用几次;购置前的决策研究不到位,购置不需要的资产;重复购置,更新太快,浪费严重。

  (四)资产流失的情况。国有资产流失发生在资产投资、购建、使用和处置的各个环节。在投资环节,前期可行性分析不足,在投资过程中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五)资产配置不合理,国有资产的利用率低。资产配置不合理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最显著的问题之一。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物质保障,但是在向单位内部的各个科室、部门以及项目分配资产时,并没有经过严格的预算编制,根据实际需求来分配,导致资产分配存在较大的不公平性。配置方式不合理,不仅导致国有资产的利用率低,也会限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一些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和部门的发展,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增值。

  (六)国有资产缺少有效的管理。当前,我国行政事业的国有资产缺少有效的管理,具体表现在:第一,在国有资产购置方面的问题。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缺少民主科学的管理机制,致使其在进行一些决策的过程中,会出现失误,或者被一些为自己谋私利的人利用,使行政事业单位无效资产的增加,造成资产的浪费;第二,资产使用中的问题。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缺乏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造成国有资产的丢失或损坏,而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相关的管理人员却缺乏相应的惩罚,使工作人员丧失工作责任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

  (七)资产与财务管理相分离。当前行政事业的国有资产管理,通常都是采用分离的方式进行管理的,使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相分离,缺乏统一的管理要求,致使单位的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缺少内在统一的联系,行政事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对自己的职责缺少正确的认识,造成工作上的混乱,给国有资产的高效管理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该方面问题的重视程度,进而采取有效的方法,增强行政事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意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单位人员素质。  提高行政事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要从领导层抓起,明确自身的权力与责任,顺应时代发展,转变管理观念,最大程度上担负起保护国有资产的重担。同时,经常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方面的宣传培训,加强广大干部职工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意识和业务素质。一是加强职业道德培养。行政事业的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以集体利益为重,增强保护国有资产的责任感,坚决与破坏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等行为作斗争。二是加强法律知识普及。每名工作人员时时刻刻将“红线”牢记在心,坚决杜绝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三是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如学习新政府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

  (二)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国家已经出台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与本单位、本系统实际情况相契合,巩固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第一,健全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国有资产进行公开透明运作,实现良性循环,关键要落实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调配、报修、销毁等各节点要明确工作流程,使国有资产管理各环节有制度保障和约束。二是建立国有资产共享、信息互通机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间资源共享,整合各项闲置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国有资产的利用率。

  (三)强化内外监督,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监管力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监督,不仅要完善内部监管体系,也需要强化外部监督体系,甚至引入新闻媒体、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国有资产监管监督的力量中,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使得国有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首先,要加强单位内部监管机制。完善资产审批程序,对资产处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针对不同种类的资产进行差别针对性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投资预算和日常维护工作。组建国有资产监管领导小组,确定人员和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并撰写调查报告,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映给领导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同时,单位内部岗位设置中,要坚持职务不相容和分离原则,减少内部风险,加大互相监督。其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业务和审计监督,特别是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一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报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根据检查出现的问题,追根溯源,要求相关人员限期改正。如果涉及到违反组织规定或法律等行为,依法依纪交由相应部门处理。

  (四)建立科学的台账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国有资产的清算、核资工作时,可以通过建立台账制度的方式,将国有资产的组成内容、使用情况、报废情况等进行记录,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避免一些别有心思的人为得一己私利,而造成国有资产的丢失。建立科学的台账制度需要相关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明确建立台账的积极意义,进而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第一,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都建立国有资产的科室,专门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算、核对,对于有变动的国有资产及时进行记录的更新,进而保证数据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为行政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第二,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规范与划分,在保证该部门职员能够各司其职的情况下,积极与其他部门进行交流与沟通,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三,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下,要建立自己的资产台账,并且随着单位内部的变化,不断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台账制度的科学化、合理化。

  最后,社会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与变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有了更高要求。而国有资产是保证单位内部各个行政部门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如果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会造成严重的资产浪费。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要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减少闲置资产数量,同时,还有加强预算管理,并对预算执行的效果进行监督。总而言之,行政事业单位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并提高其使用效益。

第6篇: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与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总结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总结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总站职工上下一致,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倡导资产的有效节约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站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登记、资产清查、定期盘点等各项措施和办法,使我站的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奠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现将总站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五年来国有资产概况

截至到7月31日,总站国有资产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流动资产共计_________元,占资产总额_________%;
固定资产共计_________元,占资产总额 _________%,主要包括专业设施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五年来,总站固定资产共计新增_________元,报废_________元,划转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_________元。

经认真统计、对比,五年来总站填报的资产情况报表数据与每年年度单位决赛报表数据相符,单位国有资产状况良好。

二、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强各科室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成立了由站领导任组长的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并进一步明确了的职责。直接受站领导的领导,这样即保证了资产管理信息畅通、政策施行,又方便了资产管理的沟通与衔接。同时,也使资产管理队伍从组织上得到了保障。设立专员,也能从业务上得到系统的培训和提高。这对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建章立制、规范流程

总站明确单位固定资产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单位—科室—个人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个人申请—科室批准—站领导同意—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政府采购—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报废收缴”的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和规范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1、抓好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和省、市局有关要求,总站年中开展了国有资产盘点工作,年末又及时开展了工作。为开展好总站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一是成立了以资产清查;
二是制订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及时通知到各科室及各职工,明确资产清查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等事项。全面摸清了单位“家底”,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优化了资产配置,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为科学编制预算,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准确依据。

2、规范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手续

通过对总站,清晰掌握了国有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及时输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充分运用平台对总站的国有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登记配置工作,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资产高效使用。

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发生国有资产调拨、转让、置换、出售、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问题,以及出租、出借时,按照“单位申请、部门审核、领导审批”的程序办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全方位、多层次的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在提高资产利用率,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等方面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完善办法,拿出新措施,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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