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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2022年)

时间:2022-05-26 15:45: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2022年)

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6篇

【篇1】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力量、多措并举、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具体举措,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法院形象,事关和谐社会构建,目前,任务十分艰巨。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化解的任务。

(二)落实领导责任,。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0一0年三月

【篇2】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三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办法。12月5日,最高检控告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对三个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公正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问:

为什么要制定三个办法?

答:

从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际看,目前还存在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

控告申诉导入法律程序机制尚不健全。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与普通信访以及其他政法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内外部衔接配合机制不完善,推诿扯皮、 踢皮球 问题时有发生。

检察环节司法瑕疵的补正机制缺位。因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导致的司法瑕疵问题还比较突出,导致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往往要求对司法瑕疵给个说法。但因缺乏明确的处理规定,如何妥善补正司法瑕疵成为长期困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为 案结事不了 的一个重要原因。

诉讼终结案件出口不畅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终结案件范围不明确、备案审查定位不明确以及终结案件移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制定下发三个办法,对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问:

请介绍一下三个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

实施办法对诉访分离标准和要求、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和条件、控告申诉导入相应法律程序的具体情形、对其他司法机关管辖和共同管辖事项的处理以及导入机制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处理办法首次对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法律文书以及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司法瑕疵的表现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发现途径、答复息诉、源头治理、责任追究以及发现其他政法机关司法瑕疵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终结办法对依法终结的涵义、终结案件的范围、终结决定的责任主体、案件终结的标准和条件、案件终结的路径、终结决定的效力、案件终结后的退出、终结决定的备案以及案件终结后当事人权利的救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严格区别执法错误司法瑕疵

问:

贯彻执行三个办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加快构建综合性受理平台。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构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工作机制,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积极稳妥推进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

坚持诉访分离原则。要严格按照检察机关依法管辖的涉检和诉讼监督类事项,做好控告申诉的受理工作。需要强调的是,要依法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能人为提高受理门槛,该受理的必须受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控告申诉权利。

准确界定执法错误和司法瑕疵。司法瑕疵不影响案件结论的正确性和效力,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启动复查程序和监督程序条件的情形。因此,要准确把握司法瑕疵与执法错误之间的界限,既不能不当扩大司法瑕疵范围,使执法错误被 降格 为司法瑕疵,也不能不当扩大执法错误的范围,使司法瑕疵被 升格 为执法错误。对于执法错误,要依法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发现的检察环节司法瑕疵,要根据诉讼阶段及司法瑕疵具体情况,妥善予以补正,重新塑造司法公信力。

严格把握诉讼终结标准和条件。各省级检察院要切实负起审查终结的主体责任,对属于检察机关终结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法审慎开展诉讼终结工作,确保案件终结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本次会议报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X年是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共处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事项567件次,其中接待来访431人次,处理人民来信136件;妥善办理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大重点督办信访案件36件,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通过认真的分析研判,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较为严峻,肩负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仍占信访总量的50%左右,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加,信访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在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变。二是信访矛盾压力不断加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个别上访人持续重复信访,诉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上访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相互攀比,使解决和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少数信访人信 上 不信 下 、信 访 不信 法 。不理性、不合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也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加大了化解工作的压力。三是信访环境日趋复杂。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下,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不断增强,一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极易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少数信访人为达到诉求目的,千方百计制造 新闻 扩大社会影响;一些不相关问题也被贴上 信访 标签,在媒体聚焦下迅速发酵放大,成为炒作热点。四是审判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审判人员审判水平不高,对案件当事人缺乏热情,方法简单,敷衍了事,案件裁判不公、存在瑕疵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

针对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现的趋势,我院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X年,我院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

8.85%,进京上访率同比下降50%,集中化解信访积案46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综合排名名列全市法院前列。

强化领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1X年,院党组10多次专题研究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先后组织召开4次中层干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院领导切实强化第一责任,带头开展 四解四促 和大接访活动,形成了领导重视、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对于重点督办案件,我院坚持实行 四定一包 制度。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落实办案责任、办案时限,切实把领导包案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格落实审判责任,扎实做好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对于因错案或因工作不负责、不规范而造成案件瑕疵,引发当事人进京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对原承办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

标本兼治,有效减控信访增量

201X年以来,我院加大审判管理力度,狠抓均衡结案、随机分案、定案把关、审判绩效考评等机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201X年,全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

4.99%,同比上升

95%。强化 调解优先 理念,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调解效果日益凸显。201X年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0.28%,同比上升

3.13%,诉前调解662件案件。全院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重大案件处理机制,稳妥适时地掌握裁判节奏和尺度,成功处置了以金叶花园一案为典型的群体性纠纷4起,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加强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审判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要求每一位法官以情相待、法理交融、耐心疏导,做到规范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强化初信初访 流程管理,认真做好当事人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以信访服务大厅为平台,第一时间受理好、答复好、解决好信访人的问题,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首接首办环节。

坚持将解决上访老户问题、进京上访问题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点,通过采取领导包案、协调会办、帮扶救济、依法终结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我院每周安排一名院领导、一名庭长在信访窗口值班,重点接待上访老户和进京劝返人员,确保了十八大期间未发生中央和省挂牌备案的涉法涉诉信访老户赴京上访。加大进京访化解处理力度,近年来对已穷尽法律和经济手段的进京上访老户胡秀珍、陈明友和赵万香等人及时启动甄别 程序,上述案件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上级交办的重点督办案件、非正常进京上访案件,由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促其息诉罢访,实现了全年涉诉信访总量、进京非正常访案件数量和重信重访案件老户数量明显下降的目标,进京访由201X年的20人次减少为201X 年的10人次,受到市法院通报表扬。强化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对纳入全省法院清理范围的46件重点案件,逐案研究方案、逐案定人跟踪、逐案落实措施,全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率达100%。

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制度建设

全院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创新,积极探索运用新思路新办法破解信访难题。坚持超前排查化解制度,通过日常登记审查、定期梳理排查与重点敏感时期全面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一年来,围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维稳工作,先后下发4份通知、召开9次会议,专题部署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化解涉稳案件16件。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坚持每周三院领导及庭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置、化解信访矛盾。结合 四解四促 和大接访活动,院领导按照工作联系点分工,不定期地深入街道、社区接待信访当事人,协调落实重点人头稳控工作。坚持纠纷化解和司法求助相结合制度,在集中力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稳定的同时,加大对生活困难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201X年,我院经过逐案研究,共对18名信访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

5.5万元,对280名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

4.6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在实践,贵在落实。下一步,全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加强形势研判,更加扎实地谋划部署工作。全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把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院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涉法涉诉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和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规范开展。加强情况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案件处理情况,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开展化解处置工作。

突出强基固本,全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全院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狠抓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深入辨法析理,增加当事人认同,促进服判息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把涉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的相关指标纳入法官业绩考评之中,切实提高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自觉性。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在效果上求实效。制定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服务规范,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水平。加强和规范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量。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今年,中央政法委已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列入改革的重点,我院要抓住机遇,着力构建和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立足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抓紧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既要纠正 拦卡堵截 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也要坚决遏制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好正常信访秩序;要立足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培育、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做好上访人的法律救助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大对生活困难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水平,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雨花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附送: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20xx年,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为保障改革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领导办信访的责任

一是提高信访工作的大局意识。省法院党组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年初,下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省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涉诉信访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排。中办发xx3号、22号文件下发后,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施,并及时召开了全省法院第二次立案审判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认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长期任务全力抓好。教育广大法官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埋怨、畏难、松懈、厌战情绪,努力克服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的倾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真正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要的工作来抓。

二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领导,促进全院办信访大格局的形成,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审判业务部门和有关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立案一庭庭长兼办公室主任。还明确要求每个部门确定一名副职分管信访工作,确定一名信访联络员负责信访联络工作。

三是深化领导接访和院长批阅人民来信制度。4月,省法院全面完善了院长亲自批阅人民来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批阅信件的办理落实。郑少三院长对一些重大信访件亲自阅批,亲自督办,过问办理结果。全年共办理733件院长批阅信件。7月,还启动了院、庭领导每周二定期轮流接访制度,并专门制定了《关于院、庭领导和信访窗口接待来访当事人制度实施办法》,就参与接访的领导、接访方式和时间安排、工作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除开展专项活动接待来访人外,院、庭领导全年日常共接待14个案件22人次的当事人。

二、以信访文明窗口建设为依托,提升涉诉信访工作的服务水平7月,投资300余万元建筑面积1700多平方米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正式投入运行,标志着省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新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为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我们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施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了“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建设,提升信访工作的服务水平。

一是科学设定窗口功能。将窗口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即信访功能区、立案功能区、诉讼服务功能区。设置了民事再审申请,刑事、行政、执行申诉,立案,诉讼服务等窗口,还借助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力量设立了专家咨询及法律援助窗口。实现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

二是突出便民设施建设。为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我们细化了便民设施。在大厅内放置了休息桌椅、笔墨纸张、饮水器具、医药用品、雨伞花镜等便民设施,增添了电子屏幕、触摸式查询机、传呼系统、书报栏、液晶电视、音响等服务设备,设置了“和谐”等三个深层接谈室,通过温馨舒适的室内布置,轻松和缓的背景,平静心理,舒缓情绪,化解对立,促进矛盾的解决。

三是引导群众理性上访。设置了专业的诉讼引导员,根据来访人的目的安排到相应的窗口办理申诉手续、递交材料、约见法官、法律咨询等;
通过在大厅内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机、宣传展板、免费提供的诉讼指南等向涉诉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通过告知上访风险、分析上访成本,宣讲法律知识,促使涉诉群众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对上访的负面作用有足够的认识。

四是加强岗位规范建设。为使信访岗位之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我们按照每个岗位有流程,有规范,有办法,管理有思路,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针对信访接待工作,制定《立案信访接待中心管理办法》、《立案一庭来访接待办法》,针对立案工作制订《立案工作办法》,针对交督办工作制定了《交督办工作办法》,针对案件办理工作制定《审判工作管理规定》,针对院长信件处理制订《院长信件办理流程规定》。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

三、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信访接处机制。我院对信访接处工作提出了“有访必接,有信必办,接处有效”的1 2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第2页要求。为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着落,要求诉讼类信访问题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非诉类信访问题一般在60日内解决并回复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十分注重“来信与来访一样受到重视、一样得到解决”的导向,切实解决好群众来信问题,逐步引导群众选择来信访而不是来人访。20xx年全年,省法院共接待来访6609人次,比去年下降了25%;
处理群众来信4699件次,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是完善分流交办机制。通过信访接待中心不同功能的窗口,实行分类接待处理。对来信来访,通过认真甄别,分类分流处理。对属于下级法院和外单位办理的及时交办和转办,对属于我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及时督办,对上级、本院领导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及时办理,对越级赴省进京上访的及时通知当地法院劝返接回,落实稳控措施。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查询、下载、批办和处理,全年共办结1270件网上信访件。

三是完善分级受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法院,将信访事项交责任单位办理。对于初信初访,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
对重信重访,登记建档,重点交办,限期结案,息诉罢访;
对“人案分离”案件加强两地法院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稳定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诉访分离机制。按照最高法院“海口会议”精神,对“诉”“访”进行合理界定和科学划分,即将本级管辖的,具有起诉、上诉、申诉与申请再审内容的作为“诉”类处理,除此以外的来访,作为“访”类处理。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投入使用后,专设一名导诉员,负责为来访人服务,根据其诉求指导其到不同窗口办理,在第一时间实现诉访分离。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力度,依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要求和我院《关于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重点对刑事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因丧失执行条件造成特殊困难的上访群众进行司法救助。全年共为87名特殊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2万元。六是推进司法终结机制。为认真落实中办发22号文件提出的维护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结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总体要求,集思广益,认真修改、多次讨论,拟定出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的具体办法,并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能。为应对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涉诉信访工作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访需求,省法院增设了一个立案庭和一个审判监督庭,合理调整了两个立案庭和三个审判监督庭的职能,为有效化解信访申诉案件大量增多的矛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充实人员,加强力量。为实现打造一支一流立案信访队伍的目标,我们从院内各业务部门和中、基层法院抽调了40名业务精、能力强的法官充实到两个立案庭从事接待上访群众和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还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为两个立案庭选配了三名副庭长。

三是实行定岗与轮岗相结合,提高队伍素质。信访工作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反映的窗口,为加强年轻干部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他们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和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求新提拔的部门副职轮流要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三个月,新招录的大学生也要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一年再分配工作岗位。五、自我排查与化解交办案件相结合,全力清理信访难案

一是加强督导,及时办结省委政法委交办案件。11月,省委政法委向我院交办了孙卫鳌等130件信访案件,我院在短短两个月内就办结74件,息诉率为57%。为提高交办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院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对每件交办案件都由分管院领导亲自审阅批办,重要文件由主要领导亲自阅处,明确办理要求。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和矛盾尖锐的案件,院、庭领导直接参加接待、听证,或担任审判长参加审理、调解,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

2、加强督促办理。由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这批交办案件的督办工作。对交办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告环节明确要求,确保交办案件有人办、有结果、有回音。

3、按职责职能进行分流办理。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批办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分流交办。属中、基层法院办理的转有关法院办理;
属我院办理的,由立案一庭负责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和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和调卷,登记立案编号后交各审判庭、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和回告。

4、认真办理,及时回告。强调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明确规定了办理的时间和要求。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的,也要及时报告办理进展工作情况。

5、建立通报制度。为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切实加强跟踪督办,我们采用通报方式,向各办案单位通报案件进展,有力促进了案件办理工作。

二是开展自查,领导带头化解信访积案。我院以“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大走访”活动为载体,积极排查信访积案,共排查案件48件,目前阶段性息访的有30件,息访率达63%。此次活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开定点接访。认真落实院、庭领导接访日制度,提前告知案件当事人接待领导及接待时间,由院、庭领导当面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当面解决问题。

2、领导包案。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落实牵头领导和参与单位及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办结时限。包案领导要严格按照“四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要求,亲自带头解决问题。

3、带案下访、重点约访。我们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信访积案,由院领导带案下访,有针对性地约请案件当事人,认真听取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六、严格责任,全面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和通报奖励制度

一是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及领导问责制度。对初信初访中反映的问题属实的,倒查办案人的责任;
属重信重访的,倒查包案领导和办案人的责任;
对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实行严格的涉诉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奖励制度。我院立案一庭每季度对我院和各中级法院的涉诉信访及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问题突出的,要求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对成绩突出,处于前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3】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2018


健全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范文一】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围绕全国两会安保和敏感节点社会稳控局面等中心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查处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将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重视,从严要求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颁布以来,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临一线调研,多次发文件指导开展工作,积极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制。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推行各责任单位联动机制,把信访群众接待、案件办理、重要节庆和敏感时段的重点信访人员稳控等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社会稳定。我局作为区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成员单位,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成员认真传阅,组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分局多次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落实措施,责成分局信访部门积极做好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工作,并指导全局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按照《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实施,使公安分局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走上健康、法治、规范的轨道。

二、科学部署,缜密安排

分局按照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对信访工作的安排,认真研究部署并贯彻执行,成立专门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意见。及时发现和改进执法、办案、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预防新的有责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四定、四包措施,即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和 包复查,包处理,包息诉,包稳控责任制。通过细化量化工作,明确了分工,靠实了责任,为信访案件的查处和信访积案的清理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而使《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上下齐努力,访诉分离初显成效

20xx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人次。其中:接待群众来访30人次,登记受理各级转交办理的群众来信16件次,(上年转来6起,今年初访10起)办结息诉13起,息诉率82%。其中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两起。按期办结息诉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3起。已上报为 、 、 、 、

等五位符合条件的重点信访人员申请困难救助金20万元。今年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访群众32人次均给予了及时答复。接到上级转办信访案件15件,其中省级转来信访案件2 件,市级转来信访件11件,区信访联会议室转来信访件2件,以上各级批转的15件信访件均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审查受理后转至各办案单位,正在依法予以办理。

四、因时而动,做好稳控工作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秩序稳定及全国、全省两会的顺利进行,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于元月2日制定下发了关开展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方案,针对20XX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公安信访工作做了具体和缜密的安排。一是要求全局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排摸梳理,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了分解交办,重新确定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办理要求,部署了信访案件和历年信访积案的清理化解工作。二是对区历年来需要重点稳控的包括非涉法涉诉信访在内的65人逐一落实了稳控措施。对个别涉法涉诉重点信访人员,除落实了详细的稳控措施外,积极上报市局请求 警方利用公安综合信息网络临时布控,实现了涉及我局的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全部稳控在当地,未发生越级上访及进京访事件。三是根据节会期间公安信访工作安排意见,在全局范围内,对可能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各类在办案件和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进行了彻底排查。共排摸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和社会矛盾纠纷及不安定因素十余条,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化解,同时,强化了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信访工作,减少信访问题

基层公安部门是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安机关树立执法为民良好形象的窗口和平台。加强新形势下的基层公安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基层公安信访理念。

1、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基层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层公安民警必须强化执法为民意识,甘当公仆,为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文明接访,妥善化解矛盾,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2、强化依法导访法制意识。基层公安民警必须坚持法治观念,强化依法治访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认真落实《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完善信访程序,教育引导信访群众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3、强化透明降访公开意识。公开和透明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基层公安信访工作最普遍、最本质的要求,是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在保证程序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兼顾信访效率,实现信访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公开信访程序,体现群众的知情权,加深对公安信访工作的理解,畅通表达诉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访率。

(二)改善基层公安信访环境。

1、建立集体访预防处置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集体访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消除诱发信访问题的各种因素,从源头上防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做到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明确责任、具体到人,不能把本应由自己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更不能将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对合理诉求,尽量满足。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坚持原则,不乱表态、不乱开政策口子、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做到扎实群众工作不失控。对个别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要积极搜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处置。

2、健全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以预警信息为龙头、基础信息为支撑、指挥调度为保障的应急体系,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的应急机制,制定统一调度方案,囊括各种可能性,明确一旦发生危急,相关警种部门能立即获取信息资源,准确界定警戒级别,进行先行处置,坚决制止,尽快平息。

3、落实协调联动整体推进机制。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一些疑难棘手信访案件,仅靠公安信访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穷尽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妥善处置。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协调联动。建立信息沟通研判制度,建立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把握涉法涉诉公安信访工作的动向,在落实公安信访工作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降低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寻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范文二】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日益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渠道,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日益增多,诉讼主体呈多元化趋势,有的案情复杂,矛盾容易激化,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部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不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上诉或者申诉,越来越多地通过信访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有的甚至越级赴省、进京上访,有个别的甚至缠访不止。这些上访事件的存在,既为上访人增加了经济、精神负担,也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秩序,既有损法院的形象,也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损害了司法权威。

面对逐年上升的涉法涉诉案件局面,各级法院针对自身工作特点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设立信访接待处,初步扭转了信访案件人人自危的局面。XX年是中国一个喜事之年,也注定了涉法涉诉案件的预防、处臵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此,笔者结合自身所处的榆社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与建议。

一、涉法涉诉案件的基本特点

1、涉法上访的数量不断上升。在各类上访案件中,涉及人民法院各类裁判的上访一直居高不下,近两年增长幅度大增,达到各类上访案件的40%。

2、涉诉信访上访部门多。一些上访人为了迅速解决问题,采取多个部门上访,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纪检部门上访,还有的到妇联、劳动等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反映,牵扯各级领导的精力。

3、群体性涉法上访增多。一些案件由于涉及到不是个别人的利益而带有明显的群体性。如企业破产职工安臵问题,农村征地补偿费用分配问题。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较大的社会破坏性,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有的还采取过激行为,有组织、有步骤进行,甚至聘请律师,找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传入网络增加社会关注程序,把经济问题政治化。

4、执行问题居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为被执行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难以执行完毕,一些申请执行人便走向信访。

5、上访人多为年老、文化低下等弱势群体。从上访人的个人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偏低,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文盲、中文盲、对法律认识不够,思想较为偏激。如我院老上访户高某某一案,因其心胸不够开阔,加之年纪大,思想上的疙瘩一直解不开,故缠访多年。

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分析

1、社会治理方面的变化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法院在解决矛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过去有很多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的事,现在逐步由法律手段来调整。法院处理的纠纷矛盾越多,产生上访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之所以涉法上访的案件总量在上升,就在于法院处理的案件,矛盾比以前多了。涉法上访中,许多其实并不是法院的问题,只是矛盾最后到了法院。

2、上访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长期上访的当事人文化普遍不高,且多为年龄较大的群众,认识问题有局限,法律知识欠缺,思想传统守旧,不易做思想工作,往往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不能接受办案人员的解释与答复;二是上访人故意借诉讼之机提出案外问题要求解决,不予解决便以诉讼为由进而上访;三是一些上访人在利己思想驱使下,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借上访向法院施压,得不到满足就走上缠诉缠访之路。

3、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

法院方面主要表现在案件质量存在瑕疵,法律文书说理不够,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执未果,办案效率低,以及对待无理缠访者对策少,偏重于满足信访人员欲求等。其次,法官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特别是对一些婚姻、赡养、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借贷、合伙、土地承包等纠纷,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能判则判,不服上诉去,缺少耐心,怕麻烦,不愿做过细的工作,特别是缺少判后的释明工作,导致一些案件官了民不了,有的甚至激化了矛盾。同时,一些执行案件,久拖不执,特别是涉府、涉村案件执行难问题仍未解决,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此外,个别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廉洁意识不强,有个别案件事实认定不清,案件定性把握不准,有的还违反程序,有的案件质量不高,这些极易引发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导致上访。

三、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分析

1、办案力量受约

我院为一个编制仅36人的基层法院,各业务庭办案人员均组不成合议庭,应付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尚感吃力,若个别法官碰到主审过的案件当事人上访,更是今日写汇报材料,明日做思想工作,不堪重负,特别是遇上缠访不止的当事人,更是几次三番折腾却无可奈何。

2、信访案件预防难

目前,有些主管部门过分强调信访工作,一有案件发生便把责任推到法院,一味否定法院判决,导致法院的司法权威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下,一些当事人认为上访比上诉,申诉更容易达到目的,在诉讼中一遇败诉风险便寻求上访,或者以上访相要挟,给法院施加压力。这种现象,导致信访案件频发,案件随意性和不可预测性越来越明显,难以得到有效的预测和防范,很多严重的信访案件都是造成恶劣影响后才被发现。

3、闹访问题严重

信访人除采取正常的信访手段外,一部分采取闹事的方式以期引起注意,如长期纠缠、冲击机关、阻碍交通等。有的打横幅、竖标语,呼口号,有的趁开会,领导检查工作等时机,拦截领导

车辆,企图造成影响,引起政府的重视。随着上访人信访特别是非正常访的方式变化多种多样,我们防范的难度也进一步增加。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范文三】

~年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以开展创建平安民勤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大接访活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综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度综治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大接访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把大接访活动作为一次总结经验、接受群众监督、检验工作的好机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对上访案件的源头治理。一是设立信访接待室,公开接访电话、接访人员和接访制度,定期公布信访案件处理进展情况,踊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周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首问责任制和148法律服务专线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责任,拓展接访渠道。三是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调处,引导群众依法开展信访活动。针对我县今年年土地纠纷多的实际,我局加强与信访等部门的配合,抽调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法律专业精的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解决影响稳定的重大疑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法律工作者下访,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处理了一些市、县挂牌督办的疑难纠纷和案件。先后参与并成功调处了xx纠纷,xx土地征用纠纷,xx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9起;依法引导xx纠纷,xx土地纠纷中的部分上访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法制宣传广泛深入。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县生态法律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三禁规定及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维护民勤绿洲永续生存和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编印农村普法教材xxx余册,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5场次,散发宣传资料xxx余份,接待群众咨询xx人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全省第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县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县,我局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对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了广泛调研,五五普法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以落实司法所直接管理为目标,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加强沟通协调,为实现司法所直接管理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所业务,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整合在一起,形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平台。司法所办公用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止目前,新建成司法所x个,正在开工建设x个,累计争取项目资金xx万元。

4、大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司法助理员例会、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联调、处置四个机制,制定调处重大疑难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应急预案,前9个月,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xxx起,调处成功xxx起,调处成功率达xxx%。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做好衔接工作和安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对XX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了底子清、去向明。今年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xx名,全部妥善安置,无重新违法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5、拓展业务领域,扎实搞好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服务与诚信为主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不断拓展业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发展及各项重点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xx件,其中民事案件xx件(援助案件 x件),刑事x 件,行政案件x件,担任法律顾问xx家。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xxx件,其中经济类xxx件,民事类xx件,法律服务满意率达xxx%。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强化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引导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服务。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便民利民的优势,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户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xx场次,为农民办理借款合同公证xx件,办理《xxx合同》公证xx件,服务工作涉及全县5个乡镇,xx多个村社,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依托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建立了18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了xx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x件,义务咨询xxx人次,代写法律文书xx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7、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司法行政干警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倡导了文明新风,端正了执法理念。继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52项,用制度规范了干警执法行为,有利地促进了执法公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六不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执法水平明显好转,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年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矛盾纠

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群众上访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五是经费不足、装备落后问题仍很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年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仅供参考

【篇4】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2018

健全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以下是我们搜罗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范文一】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围绕全国两会安保和敏感节点社会稳控局面等中心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十X大化。通过公开信访程序,体现群众的知情权,加深对公安信访工作的理解,畅通表达诉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访率。

(二)改善基层公安信访环境。

1、建立集体访预防处置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集体访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消除诱发信访问题的各种因素,从源头上防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做到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明确责任、具体到人,不能把本应由自己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更不能将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对合理诉求,尽量满足。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坚持原则,不乱表态、不乱开政策口子、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做到扎实群众工作不失控。对个别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要积极搜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处置。

2、健全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以预警信息为龙头、基础信息为支撑、指挥调度为保障的应急体系,形成指挥统

一、功能齐全的应急机制,制定统一调度方案,囊括各种可能性,明确一旦发生危急,相关警种部门能立即获取信息资源,准确界定警戒级别,进行先行处置,坚决制止,尽快平息。

3、落实协调联动整体推进机制。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一些疑难棘手信访案件,仅靠公安信访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穷尽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妥善处置。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协调联动。建立信息沟通研判制度,建立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把握涉法涉诉公安信访工作的动向,在落实公安信访工作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降低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寻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篇5】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XXXX年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可编辑)

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 * 1月日

  I 、涉及法律和诉讼的投诉信函和访问

  上半年,我县发生的非访京次数,其中涉及法律和诉讼的非访占非访总数。

  在涉及法律、诉讼和非探访的非探访案件中,涉及法院的非探访次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涉及公安机关的非访团占总人数

  详情如下:* * * *

  二、有问题

  首先,信访工作的定位不明确。

  一些本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如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一些人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要求他们过度依赖请愿渠道,通过跟进自己的诉求、系列集会、制造极端事件等方式来解决自己的诉求。这导致了少数人拒绝相信请愿法、放弃法律和不相信信件而转移到另一个国家的现象,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二,意识形态的理解是错误的。

  领土稳定控制股对涉及法律和诉讼的投诉信函和访问理解有误,认为该案件应属于公安和法律部门,因为它已进入法律渠道。

  为什么请愿者超越请愿的层次去北京,而不是要求乡镇部门做接待和说服工作?缺乏对领土稳定控制责任的理解?第三,司法渠道的引入并不顺畅。

  投诉人报告的一些问题无法通过行政协调解决。然而,他们被告知他们不会被接受,他们继续走投诉举报的道路。

  第四,担保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

  关键投诉人的担保网络毫无用处。案件负责人只是名义上的。特定担保人指定其他人来保管该包。他们中的一些人只是安排邻居看一下包,如果他们想的话就逃跑。他们不知道关键投诉人的下落,也没有任何报告。

  一些投诉人已经离开了几天,当他们不在家时才发现信息回流的问题很严重。

  有些投诉人到一楼报案,又敷衍了事地到二楼报案。

  三、对未来工作的建议

  (a)遵守法律。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加强各级干部带头学习和尊重法律及其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确保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纠纷求解决、以走访求私利、无理取闹”等现象的发生。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追究不作为、无序行为的责任。

  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确保公正和公平。

  (2)充分发挥法律诉求表达渠道的作用。

  按照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投诉举报部门将不受理涉及法律和诉讼的事项,并将指导投诉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治和法律当局提交这些事项。

  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诉求的表达,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合理的法律诉求。

  信访部门注重了解社会情况和民意、收集意见和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调查信访隐患、解决合理需求。

  (三)加强宣传和指导。

  加强对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的意见》的宣传,明确告知信访人诉访分离,告知信访人引入司法程序办理涉法涉诉信访。

  我们将加大打击非法上访的力度。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处理信访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指导意见》处理和确立正确的信访方向,对非正常信访行为和聚众扰乱、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四)加强保障稳定控制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安排重点信访人员制定严格的保障和稳定控制措施。责任是明确的,直到人民群众实行信访零报告制度,每天与信访人员见面,确保适当的稳定控制,防止越级上访和不到京上访。

【篇6】某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建议

【内容摘要】
xx年,县人大内司工委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2起(其中市人大交办2起),比上年增加2起,
一、我县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特点,1、群体多元化,2、领域广泛化,3、诉求利益化,
二、我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从受理的42起信访问题来分析,除历史和政治体制因素外,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法制意识淡薄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原因,2、监督乏力,执法不公是产生涉法涉诉问题的重要因素,三、解决当前涉法涉诉问题的几点建议,1、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2、畅通两大渠道,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4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办结率,
5、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上访人员。
xx年,县人大内司工委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2起(其中市人大交办2起),比上年增加2起。尽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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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幅上升,但涉访群体增加,涉诉领域扩大。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一、我县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特点
1、群体多元化。从涉法涉诉信访对象的身份看,既有农民、职工等主要信访群体,也有私营业主、外商等带时代特征的信访群体;
同时还有残疾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和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
2、领域广泛化。从信访涉及的领域来看,既有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也有社会管理、公共职责、经济利益等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矛盾。从反映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社会治安、执行难问题、林地权属、合同纠纷、劳资纠纷、执法人员作风问题等等。
3、诉求利益化。从受理的42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来看,最终诉求集中于个人利益主张的矛盾共38起,占总数的90%。
二、我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从受理的42起信访问题来分析,除历史和政治体制因素外,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法制意识淡薄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原因。42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绝大多数当事人宁愿“信访”,也不“信法”。这些人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受传统法制思想影响,遇事便效仿古人告“御状”,试图迫使党委、人大、政府介入,干预执法部门依法办事。另一类是认为诉讼程序复杂、成本高,而信访途径比诉讼程序简单、快捷、成本低。还有一类纯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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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缠访闹访,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认为只要取闹就会给领导施压,解决个人的不正当利益。
2、监督乏力,执法不公是产生涉法涉诉问题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为确保严肃公正司法,各有关部门自上而下都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监督机制,但部分机制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加上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因个别案件久拖不决、久侦未破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使得少数当事人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造成当事人心理失衡,自然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三、解决当前涉法涉诉问题的几点建议
1、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把涉法涉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建立和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机制。
2、畅通两大渠道。
一是畅通信访信息渠道。要按照“宜疏不宜堵、宜顺不宜激”的原则,广开言路,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可试行通过开设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电子信箱,开通行风热线等形式,搭建干群互动交流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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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畅通排忧解难渠道。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因情施策,着力解决。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责任,明确解决问题时限,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正当需求;
对“无口可归”或“多口难归”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全程督办,以确保一名领导管到底,一个问题解决到底。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要全面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健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个别不作为、乱作为及执法显失公正、群众意见较大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同时要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4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办结率。要按照“解决矛盾纠纷,确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目标,有效整合公检法司、信访、工青妇等部门资源,建立相互协调、多方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冲突及其他暴力纷争。要针对当事人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适当选派一些觉悟高、业务精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通过律师为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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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上访人员。对那些无理取闹,无理缠访和煽动闹事上访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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