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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14篇

时间:2022-06-06 17:40:04 浏览量: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14篇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全国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检、法机关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地区,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打击取得明显成效。查处、侦破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件,捣毁一批规模聚集、流窜作案的传销组织和团伙,严惩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整治地区传销活动猖獗形势明显好转,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防控措施有效加强。打防并举,群防群治,防控格局初步形成,预防宣传工作产生较大影响,打击防范传销观念深入人心,群众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责任落实、日常监控到位,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活动空间受到明显削弱和压缩,传销人员规模聚集、“培训”等现象基本清除,互联网环境得到明显净化,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态势受到明显遏制。

  (三)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防范传销工作格局切实建立,职能部门区域之间的联动,联处机制不断巩固,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范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对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的推动作用显著体现,发现、处置传销的能力不断增强,综合整治传销效能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重点打击整治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传销人员聚集、群众投诉量较大、媒体高度关注的地区和重点防控的少数民族;重点防范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特别是xx区的城区、xx、xx等;xx县的城区、xx岭;xx县的城区、xx;xx县的城区。

  (二)重点对象。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xxxx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名义,从事拉人头、收取入门费、聚集人员的传销活动,以及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坚决查处由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秩序的治安案件。

  (三)重点人员。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四、行动步骤

  执法行动从现在起至x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底前)。各地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协调领导机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打击方向、重点和具体步骤,为集中打击整治创造条件。

  (二)集中打击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采取集中整治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处置一批传销网站,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

  (三)攻坚处置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整治重点区域,结案处罚在查违法案件,依法移送在侦犯罪案件,捣毁重大传销犯罪团伙和网络。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调查摸底,积极发现线索。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发挥各自基层工作的一线优势,综合发挥社会面清查和网上巡查优势,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广泛搜集社会面线索,认真受理和深入核查举报、曝光线索,主动筛查经营活动可疑企业及网站线索,准确确定传销组织、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及时沟通、共同研判。

  (二)实施精准打击,严惩销售头目。工商、公安机关要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对“拉人头”式聚焦型传销,深挖、细查传销组织结构和上层人员,循线打击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对网络传销,要实行多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技术手段,锁定网络传销核心层人员和核心账户,查明传销体系,实施精准打击。对跨区域、人员多、组织结构复杂的案件,可提请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对在传销活动中实施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源头治理,综合落实管控。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行业的监管、清理力度,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强化对网上动态掌握和日常巡查;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加快传销人员“黑名单库”建设和应用,定期交换传销数据信息。加大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打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力争把传销活动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各县(区)要积极发动宣传攻势,统筹运用好报刊、电视、电台及网站、微博、手机等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立体宣传,做到“电视有访谈、电台有对话、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交流、校园有讲座”,全方位、多角度揭露传销手法和害人本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工商、公安机关要会同宣传、xx等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本地宣传资源,定期通报本地打击行动进展,公布重点典型案件,适时组织媒体对重大传销案件查处破获进行跟踪报道。

  (五)严格规范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区)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强化证据收集和固定,依法适用行政、刑事强制措施,仔细甄别涉案人员的身份、行为和责任,准确定性,区别处理,确保执法质量,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对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及时商检、法机关,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等问题。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密切关注涉稳动态,有效掌控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涉稳隐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综治、工商、公安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开展好集中行动。要及时成立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集中行动的指导。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查处一批传销案件,进一步加大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力度,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区)综治、工商、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打击传销的神圣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大要案调查、窝点取缔、重点地区的检查等执法行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工商机关主要做好牵头协调、动员基层组织发现、移送重要线索、社会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将xx市确定为群众举报、社会反映传销活动较多,需要在原工作基础上加强整治的全国xx个城市之一),省工商局xx县确定为重点防控的少数民族地区;公安机关主要承担刑事打击、大案侦破等职责,依法加强打击处理;工信委根据工商、公安机关的认定、处罚意见,依据《互联xx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等规定,对服务器在境内的传销网站进行处理;市委外宣办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社交网站等互动环节管理,协助做好对传销网站、网页内容的查处工作,根据工商、公安机关的认定和处置意见对服务器在境外的传销网站进行处理;教育部门会同工商、公安机关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商务部门加强直销和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引导企业自律,完善行业规范,配合有关部门认定和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开展对可疑资金交易线索的分析、研判、协助案件调查;银监部门协调有关金融机构配合做好涉案账户资金查询、冻结及重大案件的统一查处行动,并按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综治办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继续纳入xxx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评价,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监督;文明办把打击传销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引导督促各地做好此项工作。

  检察机关依法做好传销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关,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本着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的政策原则,准确把握追诉界限和范围,确保办案质量和打击力度;人民法院准确定罪量刑,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形成有效打击和震慑效应。

  (三)强化打击配合,提升惩治效能。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投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压缩传销活动空间,铲除传销生存土壤,夯实打防控管基层基础工作。工商、公安机关要加强线索移交及处罚措施的衔接配合,依法对不同性质、不同恶性程度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工商、公检法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工商、公安机关定期向检、法机关通报打击行动的案件办理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传销犯罪案件查处遇到的疑难问题,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可派员适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对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

  (四)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紧密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大案件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相关工作。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的地区,要实行问责。对破获重大案件以及成绩和贡献突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行动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行动期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分别或共同派出工作组,对各地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一、活动目的:

  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让学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抓好安全教育,学校少先队与新会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提高消防意识共创和谐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参观消防大队、观看消防演练、内务整理等方式途径,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

  二、活动对象:

  四年级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9日第五周星期四下午。(如果下雨活动改期,具体时间另定)集中时间:3:20(不做眼保健操)集中地点:升旗台前。出发时间:3:30,活动时间4:00—5:00,学生放学时间5:30。

  四、活动地点:

  新会消防大队

  五、活动过程:

  1、以级为单位先集中在操场,统一出发,顺序和负责集合的教师:赵仲配

  2、在消防大队开展活动:集好队坐下——观看消防演练——请梁书记讲话——赠送纪念品(交给梁书记)——参观内务整理——各级派2位代表坐消防云梯车——活动结束回校。

  六、活动要求:

  1、活动联系:黄主任

  2、各中队做好纪律、交通安全、礼貌等教育。

  3、各中队排四列中队、统一校服(短袖衣、长裤子)、红领巾,中队旗。

  4、各级选2位身体健康、没有畏高症、纪律好的学生坐消防云梯车。

  5、守路口:级长安排老师,交警协助。

  6、照相:李绿楼。

  7、横额:星期三上午完成并送到消防大队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为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横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横教发〔2004〕53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育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和优秀的校级领导干部后备队伍,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⒈按需设岗、因岗聘人原则。

  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⒊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⒋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聘任岗位和职数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岗位和职数按《关于印发横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横教发〔2004〕5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聘任方式

  ⒈县直学校、横州镇各中学:由县教育局通过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任期考核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民主推荐中层干部、确定考察对象、组织综合考察,择优任用。

  ⒉县直学校和横州镇各中学以外的初中以及乡(镇)中心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通过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任期考核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民主推荐中层干部、确定考察对象、组织综合考察,择优提出聘任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复后,由学校聘任。

  ⒊小学:由乡(镇)中心学校通过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任期考核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民主推荐中层干部、确定考察对象、组织综合考察,择优聘任。

  五、任职资格条件

  ⒈县内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⒊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⒋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高级中学(包括完全中学、职业高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具有中师(幼师)及以上学历。

  ⒌具有助教级(助讲、中二、小一、幼一)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⒎年龄45岁以下,身心健康。个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考核、推荐和聘任要求

  ⒈考核和推荐: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和推荐办法按我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和推荐办法进行。要求参加民主测评和推荐会人员范围为所在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原则上参会人数应不低于80%;参加口头推荐的为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拟作为提拔考察对象所获同意推荐票数必须不低于参加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

  ⒉聘任:拟续聘中层干部所获得同意提拔和留用票数必须不低于测评人数三分之一,低于三分之一者应不再聘任;拟新聘中层干部所获得同意提拔票数应不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50%。

  七、报批要求

  县直学校、横州镇各中学和全县各小学中层干部由考核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择优任用或聘任。其它学校中层干部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聘任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复后,由学校聘任。报批材料要求:

  ⒈关于我镇(乡)初中中层干部聘任的请示

  ⒉《干部任免审批表》

  ⒊干部考察综合评价材料

  ⒋乡(镇)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初中中层干部聘任方案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⒌《学校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谈话汇总表》和《干部民主测评、谈话汇总表》

  以上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八、工作要求

  ⒈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以校长(负责人)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初中校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提高教职工对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他们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和参与聘任工作,充分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

  ⒊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办事。对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恶意中伤、打击报复等干扰聘任工作顺利实施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查处。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5

  11月11日上午,云南宜良县召开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干劲,全面推动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勤传达了全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县委书记李绍俊就换届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中政主持。全体县级领导,8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和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村(社区)“两委”是党和国家组织体系中最基础的单元,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端”。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事关全县人民民生福祉。本次换届选举,历史意义非常重大。是中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是在中央调整村(社区)“两委”任期后进行的第一次换届,也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关键节点进行的一次换届。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具有十分重要深远的影响。本次换届选举,政治影响不同寻常。是加强党在基层的领导、推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机制的一次重大战略部署,政治影响非同寻常。这次换届选举,开展时机非常特殊。换届后产生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与“十四五”规划同步,对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作用十分关键。

  会议强调,这次村(社区)换届选举是全县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要深刻认识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把握这次换届的有利形势,清醒认识换届面临的困难挑战,把握原则、明确要求,紧盯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要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其民主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把好政策、人选、程序、纪律关口,为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要抓紧全面启动换届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全县村(社区)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五个一”措施,全面压实县级领导包乡联村入户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做好工作统筹,形成强大合力。要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重中之重,严格人选标准,提高人选质量,全面稳妥推行“一肩挑”,实现“能挑则挑、应挑尽挑”,优化班子结构,着力推动整体优化提升。要严格依法依规,抓细抓实重点环节,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严肃换届纪律,排除换届干扰因素,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舆情引导和疫情防控。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工作统筹,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思想进一步统一起来,把任务进一步明确起来,把精神进一步振奋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节奏,加大落实力度,高效率全面完成换届工作任务,确保换出新气象、新面貌,换出凝聚力、战斗力,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加快打造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提供坚强保障。

  在随后召开的宜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上,县委组织部领导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相关部门汇报了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就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

  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自觉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上来;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XX日报、XX日报和XX新闻网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党组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责任

  1.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2.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党内通报。

  3.纳入党局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4.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体现主管与配合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5.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三、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以及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1.重点检查考核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2.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每年年底前,局党组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全局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全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具体为: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责任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丧失对责任范围内如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6.责任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所负责的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次要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釆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以下内容供参考:

  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县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落实。今天的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逐项进行:

  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学习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X.请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同志传达市委办公室关于X年全市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通报精神;X.请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同志领学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X.请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同志传达中共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乡镇党委及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X*同志讲话。同志们,今天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刚才,X主任就常委会及其机关如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大家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结合X主任的讲话抓好工作推进与落实,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强化。要深入学习党的意识形态理论,尤其是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精神,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形势、新变化,始终站稳政治立场,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以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在网络舆情上再加压。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对网站、QQ群和微信群等相关平台的安全管理,网上发布的信息要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防止在宣传导向性、合规性、真实性等方面出现偏差。严格落实网络媒体意识形态舆论监督、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及时处置网络舆情,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管理全覆盖,推动人大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要在力量凝聚上再聚焦。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大重点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融入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大相关制度执行力,与人大监督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7

  为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决定自**年9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重处罚、轻管理,重管束、轻服务的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面排查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公路治超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促进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十不准”纪律的要求,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按照“五坚持”的原则,健全完善“八项制度”,加快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十不准”纪律。

  1、不准制度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详见附件)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2、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

  3、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4、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6、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7、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8、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9、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10、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

  (二)“五坚持”原则。

  1、坚持源头执法。加强车辆和装载源头监管,促使治超重心前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减少路面执法矛盾冲突。

  2、坚持联合执法。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3、坚持文明执法。加强治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坚持阳光执法。建立健全治超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公示有关执法信息。

  5、坚持理性执法。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寓处罚于教育服务之中,消解执法冲突,严禁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

  (三)“八项制度”。

  1、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未卸载到位不得放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在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放行。

  2、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行为统一由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对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3、严格规范罚款处罚。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作出处罚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货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交通、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

  4、罚款收缴分离。执法人员只能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准现场收取罚款,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5、行政执法公示。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六公示)。

  6、执法过程全记录。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应采用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

  7、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为避免重复处罚,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重点负责货运市场准入、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从业资格和信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28日至9月29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做好筹划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安交管等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治超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立即进行查处并进行整治。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根据情况组织对全县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用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同时,迎接市级督查检查。

  (四)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围绕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推动制度建设,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组织一线治超执法人员轮流参训,深入领会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法制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交通为民、服务群众意识,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形象、规范的行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从严从重追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集中查处并通报一批违规执法的典型案件及违法责任人。对发现并核实的违规执法行为,将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情节较轻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公职;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强化结果应用。将根据市级督导检查通报的有关情况,和县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治措施,对整治不力、执行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要约谈相关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执法监督。要依托交通运输部门12328和公安部门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统一受理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行动计划、自查整治报告于**年10月14日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年12月29日前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报送形式为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政委张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晓处任组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敏、县公路分局局长黄孝宗、s201省道灵璧超限检测站站长尤铁军、县交通局治超办主任郑光明、县运管所所长金磊任副组长,成员为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朱宝龙、县公路分局副局长姜**、s201省道灵璧超限检测站副站长贺军、县运管所副所长张燕萍、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金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通过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公路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确保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及维护更新等工作经费满足实际执法需要,消除各类违规执法的利益诱因。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8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求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作为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试点地区遴选论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指导试点地区做好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启动培训、试点任务组织实施等工作,定期对试点地区进行督导,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指导思想

  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

  工作目标

  1、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

  3、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4、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试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

  3.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设立心理服务场所,对系统内部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4.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试点地区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

  5.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辅导等服务。

  6.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

  3.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4.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

  5.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试点地区卫生健康、政法委、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中国、健康中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加强政策扶持。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3.加强经费保障。鼓励试点地区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4.强化督导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本省份试点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9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党组决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党史”),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2020年1月8日,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起来,同学习党史结合起来”。2021年2月20号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上发表重要讲话,党的历史有着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学好历史的生动教材。学习“党史”就是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汲取开拓前进的强大勇气和力量,更好地走向未来,交出中国共产党人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的时代答卷。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抓好抓实,了解我们党创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中国近代以来的斗争史、我们党创立以来的奋斗史、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史,了解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了解中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史和实践史,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勇担在肩,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力创造新时代中国发展新奇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走在前、做表率。

  (三)目标任务

  要通过学习“党史”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以史为镜,进一步检视和校准坐标,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永葆坚定信念。要把学习“党史”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增强认识把握历史规律和历史趋势的能力,知其所来、明其所趋,继往开来、坚定前行,以“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的韧劲,全力打造“无边界的、有品质的、英雄的、创造的”,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永葆奋斗精神。要清醒看到前进的道路上依然充满艰难险阻、依然要进行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以史鉴今、以史为师,充分汲取历史智慧和经验,更加坚定地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瞄准“三大任务”“一大平台”,扭住强化“四大功能”,围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持续打响“四大品牌”、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奋力取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突破。

  永葆为民情怀。要牢记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要作为实际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更加自觉地走群众路线、拜人民为师,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充分激发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把“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演绎得更加精彩,把真正建设成为“树的世界、花的海洋、鸟的天堂、云的故乡、人的乐园”,筑牢我们党长期执政最坚实、最可靠的群众根基。

  永葆担当本色。要按照为发展勾画的宏伟蓝图,传承作为党的诞生地的初心和使命,突出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窗口的激情和创造,体现矢志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能力和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大力实施“奉信、、奉献”工程,深入推进“水天一色”工程,争当生态环境领域善作善成的实干家,在干事创业中奋力创造新时代“美、强”新高峰新奇迹。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参加对象

  参与“党史”学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党员和领导干部。

  (二)把握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新中国70年》等著作;学习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

  除此之外,中共一大、二大会址、四大纪念馆及县委旧址等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全区9家党性教育基地,系列影视、戏剧、话剧等文艺作品,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基层党建等线上课程,发行发表的刊物、书籍和理论研究成果等都可作为学习资源。

  (三)丰富学习形式

  “党史”学习教育的形式包括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轮训、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其中,领导干部可主要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可通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鼓励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各类智慧学习平台,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重点开展七项系列活动。

  组织阵地教育。充分发挥中共一大、二大会址、四大纪念馆及县委旧址等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首批长三角党员教育基地,全区9家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阵地教育,在与历史最近的地方回望历史、读懂历史、思考历史。

  举行演讲比赛。以“回望来时的路,看清脚下的路,坚定前行的路”为主题,举行一次演讲比赛,引导党员交流学习体会、展示学习成果、发表学习见解,抒发爱党爱国之情,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各党支部也可定期举办“党史”阅读沙龙、诗词歌会等,为增进党员交流、激发学习热情、提高学习质量创建平台。

  实施以考促学。为考察党员对“党史”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成效,进行一次考学活动,可以是专题测试,也可以是知识竞赛,以考促学,以学促干。各党支部也要发动党员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定期推送的相关答题活动。

  重温入党誓言。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念一念誓言,照一照当下,找一找差距,说一说成长,拾忆入党初心,担当职责使命。

  开展结对共建。以党支部与辖区单位党支部结对共建为契机,联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促进资源共享、理论共学、业务共进、矛盾共解。

  深化主题党日。按上级部署及区委要求,各个党支部结合实际工作和支部特色,年内需至少安排4次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组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编辑织政治功能,使“党史”教育贯穿基层党组织全年组织生活始终,进一步提高站位、锤炼党性、深化教育。

  举办专题党课。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除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一场全局党员、干部参加的大型“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课外,各级党组织书记需安排至少1堂“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的专题党课,认清历史事实,厘清历史脉络,把握时代脉动,厚植爱党爱国情怀。

  三、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全局“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实施方案。每个党支部都要结合实际,对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亲自谋划和审定学习教育方案、亲自部署和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亲自总结和提炼学习教育成果,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

  (二)加强宣传动员

  要积极宣传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握主线、聚焦重点、结合工作,克服党员、干部学习历史中可能存在的知当下而不知过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知其表而不知其里等短板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得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学得全面、学得深入、学得辩证、学得实在。要结合实际工作,挖掘身边的、的、生态环境领域的奋斗事迹、改革经历,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创帮带作用,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激发红色能量。要善于总结提炼,各党支部要及时沟通组织学习活动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营造学史、知史、明史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统筹协调

  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思想结合起来,与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与层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调研走访工作结合起来,与党支部结对共建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强化统筹协调,不断夯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抓手,提高学习质量。党组将通过走访调研、听取汇报、现场观摩、参加学习讨论、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方式,加强基层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指导,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活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的内容。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11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12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成都市“鸡蛋牛奶工程”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资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二)核查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3.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有市、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4.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有关部门相应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

  5.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四)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网络媒介,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2、充分利用展板、LED宣传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要在显眼位臵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要制发告家长书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13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专项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和市直工委工作部署,现就专项整治机关党建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标对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调研河南的重要讲话、指示要求,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大任务”,聚焦机关基层基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三大责任”,通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机关效能提升、干部作风转变,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不懈奋进,为全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整治重点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表率、一个模范”重大要求不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要求不到位,开展践行“三个表率”、打造模范机关行动缺乏有效载体和抓手,推进不力,成效不大。

  2、机关党的基层基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三大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听汇报多,重“痕”不重“绩”,对基层指导帮助少,不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3、在落实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大任务”方面,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打不开工作局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4、对机关党的工作重点任务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三重一大”等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5、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6、服务意识淡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落实不力,对基层群众办事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生硬、作风粗暴。

  7、纪律松懈,消极怠工,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8、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三、工作举措

  1、开展一次研讨交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研读上级系列文件精神,联系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采取支部书记讲党纪、先进典型讲事迹、老干部讲传统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相互座谈交流中守初心、担使命、转作风、抓落实。

  2、进行一次党性分析。通过上级点、主动谈、自觉找、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把问题找准查实,剖析根源,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打扫思想灰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3、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以“两学两比两争”为牵引,广泛开展“红旗党支部”“党建红旗手”“出彩先锋”“党员示范岗”和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选树、培育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全力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作表率。

  4、推动一批问题整改。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发现梳理的问题作出整改公开承诺,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5、构建一套长效机制。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问责等事项,结合上级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修订完善制度,强化刚性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把“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到实处。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抓好整改落实。

  (二)务求工作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动真格、掏真劲、下大力,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依规依纪问责。

  (三)做好综合评估。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分析报告。

**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篇14

  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X市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办法》(X组通〔X〕X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__、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双重管理、共同负责。实行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密切协作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证两表”“三明一评”制度

  1、《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审验制度。各党支部要按规定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返回时要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对不再外出的,及时将证收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审验、收回情况和活动证上记载信息要及时记录存档,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

  2、流动党员“两表”台帐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流动党员管理信息登记表》台账,由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每季度会同流动党员联系人对台帐信息补充更新一次,并将更新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各党(工)委。

  3、流动党员“三个明确”制度。一是明确流动党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流出地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可以是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本支部有责任心的正式党员。联系人应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系一次,并记录每次联络的时间、方式(通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及具体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组织生活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和联系人要对其进行行前教育。了解掌握其外出目的、流向、单位及大致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审验方法,明确流动党员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思想、交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和党员评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服务帮扶措施。各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谈心、家访、电话、短信、通信等形式,经常联系和关怀、慰问流动党员,一般每季度至少要联系一次,春节、“七一”必须联系、慰问;通过结对帮扶、组织互助、申请党内救济或社会救济等途径,努力帮扶家庭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

  4、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应将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向支部书面汇报,由其联系人在党员大会上代为汇报情况,同其他党员一样接受民主评议。能够自觉做到学习好、组织生活好、服务群众好、遵纪守法好、弘扬正气好的,可以评为优秀格次;能够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以评定为合格党员;不能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二)建立“双重管理”制度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

  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职责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档案,掌握其流出去向、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建立与流动党员联系沟通渠道,跟踪掌握流动党员工作变更情况;建立与流入地党组织定期联络机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QQ、微信等途径,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党员相关信息,搞好工作对接;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检查督促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通报、反馈并提出对流动党员的具体要求和建议;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提供依据。

  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核实流动党员身份,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对外来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在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流动党员情况。

  (三)建立教育培训制度

  流动党员教育应坚持“实际、实在、实用”的原则,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一是行前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利用办理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二是邮寄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把党课教材、党报党刊以及党员电教片等学习资料寄发给外出流动党员,组织党员自我教育。三是补课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抓住流动党员春节等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课培训。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工)委要将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结合年度表彰,对工作开展好、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党(工)委要设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党内活动、党务工作等方面需要。

  (三)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党(工)委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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