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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4篇

时间:2023-11-21 09:32:02 浏览量:

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拜城县综治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拜城县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拜社综治〔20xx〕5号)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4篇

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篇1

  根据拜城县综治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拜城县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拜社综治〔20xx〕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机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会议精神,依法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实现流动人口实名登记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落实覆盖,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改善流动人口生产生生活条件,消除治安和伟大隐患,为拜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求,以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情况明、底数清、控得住、管的严、服务好为总目标,力争准确掌握流动人口、房屋等基本情况,及时完成流动人口、房屋及用工单位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完成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目标,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较上年有显著提升,并逐步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我局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艾买提·艾依提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加强对流动人口协管员的管理工作,完成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目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宣传,依法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政府领导、各方参与、多管齐下”的工作方针,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与自己的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从体制内部进行创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力度。

  (二)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我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落实。

  (三)加强法规宣传。为进一步队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等进行广泛宣传,采取上门逐户发放宣传单,向流动人口宣传解释优惠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利用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张旗鼓的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居住证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篇2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改革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服务办法,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江门市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实施细则》(江府办〔2009〕112号)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举措,以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为切入点,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努力探索一条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综合管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路子,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益和水平,为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岭南特色宜居城市作出新贡献。二、工作目标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镇(街)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委会设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一步到位,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三、组织架构成立市、镇(街)、村(居)三级组织架构:(一)市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府办、市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法制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一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流管办”),设在市综治委,负责管理、协调各镇(街)、村(居)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综治委分管副书记兼任,配副主任2名。(二)各镇(街)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街)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政法、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共同担任。下设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对外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独立办公、综合管理。(三)各村(居)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各服务站站长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分管副主任兼任。服务站原则上设在村(居)委会,条件允许的,可独立场所办公。服务站对外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四、综管员配备和工资待遇(一)配备人数镇(街)、村(居)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按照每1000名流动人口配备1-3名专职管理人员,镇(街)每5000名流动人口配备1名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原则组建流动人口综管员队伍。招聘综管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统一招考、择优录用原则。(二)工资待遇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综管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包括工资、社保、医保等)。五、权限职责(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1.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措施、方案等;2.协调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结合各部门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切合本市实际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规划、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等;3.督促本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下属部门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日常工作的落实;4.检查指导下级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影响全市流动人口工作的突出问题;5.整理、汇编、报送各类流动人口工作信息,适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全市流动人口工作情况;6.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二)镇(街)、村(居)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工作制度、措施、方案等;2.落实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场所建设,按要求配备软硬件设施;3.组织招收综管员,落实管理、考核和培训;4.受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税局等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暂住登记、协助核发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收集、查验相关婚育证明、环境卫生管理、代征代缴各种税费以及流动人口、出租屋档案建设管理等工作。(三)综管员职责1.采集、录入和维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有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的审核、登记、办证以及相关档案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2.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做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和登记,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3.做好对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口,发现出租屋有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检查督促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口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5.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动态。六、资金投入结合我市流动人口分布现状和管理需要,分步投入资金进行建设。第一步,今年内以沙坪、雅瑶、古劳、共和四个镇(街)为试点(重点放在沙坪街道),在全市率先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所辖村(居)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市将一次性投入80万元帮扶4个试点镇(街)进行组建工作,具体如下:(一)帮扶沙坪街道综管人员工资60万元;(二)帮扶沙坪、雅瑶、古劳、共和四个镇(街)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各5万元,其余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资金和综管员队伍工资由镇(街)自行负担。第二步,明年上半年其余各镇按照试点镇的标准完成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及综管员队伍的组建工作,市将按照试点镇(街)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各给予5万元硬件建设经费。七、工作安排和步骤(一)制定建设规划、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20xx年9月)根据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原则,由市综治委负责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具体实施工作。20xx年9月,市综治委组织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结合各部门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切合本市实际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等。试点镇(街)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组建工作小组,积极研究和部署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的组建,初步制定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规划和时间表。(二)落实服务中心建设(20xx年9月-20xx年6月)由于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流动性强,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才能适应形势需要。因此,市将沙坪街道办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工作作为首建试点。雅瑶镇、古劳镇、共和镇也要参照沙坪街道办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的模式和步骤,积极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20xx年9月,沙坪街道办要制定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的工作方案。20xx年10月,沙坪街道办要完成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以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20xx年11月,沙坪街道办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并举行揭牌仪式。20xx年12月,雅瑶镇、古劳镇、共和镇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并举行揭牌仪式。20xx年6月前,其余镇(街)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要完成组建工作并举行揭牌仪式。八、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流动人口是我市实现社会经济和谐跨越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为我市的现代化建设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彻底转变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单一治安管理的传统观念,深入认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狠抓各项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清楚认识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的角色定位,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全面落实“五定”(定机构、定场地、定人员、定经费、定方案),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加快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和综管员招录培训,尽快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并投入运作。(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流动人口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全市多个职能部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受各职能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其工作成效与各职能部门的参与程度直接相关。各职能部门必须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重点加强对综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各项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根据全市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各镇(街)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和综管员招录工作,确保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顺利运作。市流管办要加强对各镇(街)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篇3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乡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与“统一规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准确掌握我乡流动人口现状,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切实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全乡流动人口创造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创业环境,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力争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明显改善,社会治安进一步得到净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乡长XXX任组长,武装部长XXX、党政办主任XXX、综治办主任XXX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妇女主任、一村两大为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由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一名一村两大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干。同时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督导组,由乡党委副书记孙杰栋任组长。各村(社区)也要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明确流动人口专干为负责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对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收集城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新问题;负责管理、培训综合协管员;受理流动人口投诉,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工作。管理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协调落实乡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调研总结推介各村(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

2、乡综治办: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督促落实相关责任。

3、乡派出所:是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的主体,认真做好居住证的发放工作。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车牌、驾照、出入境等手续,应当登记居住证相关信息。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根据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协管员通报情况,督促出租屋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配合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服务站对出租屋展开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整治,消除治安、安全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4、乡计生办:负责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出租屋主、用人单位,个人与当地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做好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花名册、已婚育龄妇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和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工作。

5、乡司法所:以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大与流动人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作用,对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不断拓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渠道,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为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其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司法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减少漏管失控。

6、乡财政所:积极支持协助相关部门逐步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执行和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7、乡团委:负责督促、引导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以暂住地团组织为主、原所在地和暂住地团组织密切配合的流动团员青年管理机制。

8、乡妇联: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关爱育龄妇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平安、关爱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子女助学等服务,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9、各村(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负责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居住证申请和代发工作,对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录入备案工作。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和服务。各服务管理中心对流动人口信息、房屋出租的录入率、准确率、更新率、备案率达到95%。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涉及流动人口的治安及民事纠纷,化解矛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内容

(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服务管理。根据省、市下达的文件要求,各单位要为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制度的实施提供保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要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到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期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4、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高查。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切实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检查检验等基础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联系方式清”的工作目标。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依托省级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输入工作直接分解到各用人单位以及社区、物业组织、中介、房屋出租户、学校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由其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

(四)稳妥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发放。

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公平对待、正确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对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7日内,由公安机关发给《居住证》。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方面逐步与流入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切实解决居住、生活、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案(事)件,加大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侵害流动人口利益的问题,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流动人口防范保护意识,降低被侵害几率。

(六)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其中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的人员纳入视线,实施重点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犯罪。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巡防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大防控”体系,努力提高动态环境下快速反应、追缉堵控流窜犯罪的能力。建立推广警务协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协查通报制度。结合“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带有明显地域特点和职业特点团伙犯罪、流窜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这类犯罪上升势头,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七)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以房管人”。

要依法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积极探索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健全完善房屋租赁相关部门协作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管理合力。着力完善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以日常管理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摸清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网吧等区域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八)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用工单位法人、出租户主的管理责任。全面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要及时登记流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站报告,配合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制度,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登记、证件发放、信息采集传输和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

(九)严格居住证查验制度。

公安、工商、教育、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业务时应查验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要以加强居住证管理、房屋租用管理、用工管理为手段,明确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用人、用工者(单位)的责任,实行合同化管理。要积极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群众监督”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乡流动人口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应本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乡流管办要认真研究,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抓好具体的工作落实,一是要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办公室开展工作,全面掌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通报情部信息,主动提出工作意见,形成合力,加强业务指导,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二是要简政放权,落实具体管理部门委托制。三是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协同合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定期考核。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督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信息反馈工作,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四)部门协作,提高效能。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统一协调起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责任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五)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实行严打、严管、严防与严控相结合,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篇4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扩大信息的覆盖面,按照市政府流管办《关于全市第三批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流管办《关于全县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流管〔20xx年〕8号)文件的要求,我镇决定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1月,在各村(社区)全面开展以流出人口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及长效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为确保推进工作收到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开展流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是加强和改进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围绕“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准确掌握流出人口基本情况,积极探索镇流管办、村(社区)流管站、信息采集点三级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双向管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的工作目标,在镇、村(社区)和各采集点三级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常态化工作机构和网络建设;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的“办、站、点”建设规范,实现管理全覆盖、相关工作保障到位。

(二)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实现由“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转变,明确镇、村(社区)为流出人口管理的责任主体,群众性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实现向村组、居民住户、新农村的延伸;流出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返乡人员信息采集率大幅提高,达到前期调查摸底数的100%。

(三)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在各村(社区)实现全镇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全面投入使用,流出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返乡人员信息实现实时录入、维护、统计和查询,信息采集合格率达95%以上,主要职能部门的流出人口信息传递共享工作全面启动,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鲜活。

(四)巩固发展推进成果。流出人口日常管理模式有序运行,确保推进工作结束后,班子不散、人员不分、设备不撤、采集不停,保障到位,信息质量监控跟进,逐步实现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常态化。

二、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我镇成立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忠祥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高友元同志、派出所所长樊强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流管办,办公室主任由胡友强同志担任,抽调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一村一大1名,巡逻队员1名,共4人负责流管办日常工作的开展,临时聘用10名信息录入人员,负责推进工作的信息录入。

(二)办公保障

为确保我镇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顺利的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在镇文化站设立专用办公室(挂牌),配备电脑10台(配宽带网络)及打印机、文件柜等硬件设施。

(三)经费保障

镇财政设立专项经费15万元为推进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5日)

一是召开各层次的动员会、业务培训会。二是各村(社区)要以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公开信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以及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完成对专、兼职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四是各镇(街道)组织足够力量,认真开展辖区摸底调查,摸清底数(7月13日前向镇流管办上报辖区摸底表),为信息采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采集、信息录入阶段(20xx年7月16日—9月30日)

在宣传发动、前期摸底调查及派出所清理完善常住人口信息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流出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返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录入工作。

第三阶段:机制建设、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

建立完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对流出人口基础信息的分析研究,并形成分析报告。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

在11月底前,完成全部辖区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各村(社区)采取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镇流管办验收合格后,报县流管办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信息采集工作。派出所要安排好片区民警把好信息采集审核工作,镇流管办要将工作目标量化到各村(社区),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确保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流管办每两周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各村(社区)流管站每周对本辖区内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评估,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镇流管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大力强化质量监控。镇流管办成立质量监控工作小组全程跟踪信息的采集和录入,通过审查信息资料、上网抽查、实地倒查等工作方式,把好质量关。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质量监控组,负责对辖区内每日入户采集和录入的信息进行数据汇总,对每份信息采集表落实质量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为确保质量监控收到实效,各村(社区)质量监控组对每个采集点每周抽查信息量不少于50份,同时做好抽查和整改记录。

(三)部门联动协同配合。镇派出所、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共同配合参与推进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对新建的街路巷和形成集中居住区的区域进行地名命名,派出所组织对全镇门楼牌设置进行清理,查漏补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流动人口的社保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流出人口推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参与配合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确保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村(社区)流管办要制订集中采集信息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步骤,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同时,要落实相应人员和经费保障。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在流出人口推进工作中,镇流管办将组织力量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一是将实行分片包干督导,深入辖区开展检查和倒查,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镇流管办将下发《督导工作通知书》。二是对推进工作实行进展情况通报,设立“推进工作龙虎榜”,每10天通报一次各推进辖区的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将及时汇总收集全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流管办报告。三是将及时发现各村(社区)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及时总结提炼,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逐步健全完善全镇流动人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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