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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自律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2-06-22 13:40:03 浏览量:

公安民警自律心得体会5篇

公安民警自律心得体会篇1

  回望建党百年的峥嵘岁月,中国共产党向人民、向历史、向世界都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建党百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发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六中全会决议再次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我们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新时代青年民警,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为乳山公安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公安民警自律心得体会篇2

  通过此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深刻认识了其重要意义,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要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全面了解《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的时代背景和精神实质,认真掌握《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的丰富内容和具体要求。要把进一步升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要求,严肃党内整治生活,坚决遵循组织程序,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在维护党的敬法畏纪、遵规守纪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公安民警自律心得体会篇3

  _年1月本人根据组织安排担任分局刑事侦察大队教导员,在区委、分局党委的精心培育、关心和帮助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分局“打造民安城区,建设满意警队”的工作目标,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严格要求,乐于奉献,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情况向组织和领导汇报如下:

  一、重视理论学习,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新的进步

  (一)抓自身学习。任职以来,本人将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_精神、纪念改革开放_周年等主题教育活动作为理论学习重点,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读本,在市局、区委、分局的组织安排下,先后参加了多次政治理论学习和报告会,多次聆听报告后感触颇多,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对本人的思想认识提高有很大的帮助。同时,积极参加分局并组织大队开展各项政治学习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充实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水平。我是刑侦战线上的一个新兵。因从警校毕业以后就一直在分局综合部门办公室工作。这次换岗到刑侦大队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4月份正式到岗后,我努力尽快熟悉刑侦业务,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积极参与大要案的侦破,参加大队的案件侦破分析会等;利用自己的特长,及时总结大队工作和侦破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等;认真查处信访举报件,尽力解决群众疑难信访问题。

  (二)认真组织大队的政治理论学习。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部署以后,我组织召开全体民警大会,根据支部的研究意见制定了大队的计划。在学习活动中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力争取得双赢效果。全体党员纷纷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极参与学习活动。通过为期5个月的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党员、民警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做好公安工作的主动性,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以“五不”为内容的专题教育工作,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等多项教育活动,在大队全体民警中进一步巩固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强化民警法纪观念,坚决杜绝违反“五条禁令”行为发生,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整体素质和队伍战斗力得到提高

  刑侦大队现有民警61名,协警12名,职工3名,是一支较为庞大的基层队伍,其队伍管理任务尤为迫切,亦尤为繁重。任职以来,本人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为抓手,按照贯彻“队伍正规化建设”这一条主线,强化“领导班子、民警队伍”两个建设,把握“抓制度、抓落实、抓长效”三个重点,实现“班子凝聚力、队伍战斗力、群众满意率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大队班子成员统一团结,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步调一致,并充分发扬艰苦奋战精神,以自身榜样力量激发鼓舞全体民警的斗志。一是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五必谈”、“五通报”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等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全体民警和辅警的纪律作风教育,从细节入手,狠抓养成教育,进一步深化抓警容风纪、抓工作态度、抓办公环境、抓规范执法、抓车辆管理、抓枪械管理、抓“五条禁令”等“七个抓”队伍管理工作规范,明确综合中队负责大型安保活动的协调工作和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大队办公室、值班室、宿舍、特审室、接待室等部位的软硬件规范设置,严格落实车辆网上报备、民警周记、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考核来激励各中队的工作激情。对被分局通报的轻微违规行为实行考核扣分,发挥考核的积极引导作用,确保各项禁令、规定、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预防和查纠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能力,保持了刑大队伍的无违纪。二是认真开展民警谈心制度。平时,注重与班子其他同志的交流与沟通,坦诚相对,班子团结、氛围融洽。对中队干部和民警也经常性地开展交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反映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和协调,以促进了同志间的情感沟通。三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与实战操作,在实战中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先进技战法,加强了网上作战和信息破案的深度应用研究、总结和推广力度,有效提高了全体刑警的信息应用意识与水平,提高全大队民警的政治素质、刑事执法办案水平和警务技能,提升大队的整体战斗力和工作实绩。在市局刑侦支队组织的技术比武中,我带队参加,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四是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支部各项活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较好地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_年,大队新发展党员3名,按期转正3名。

  通过切实有效地队伍管理工作,营造起班子团结协作、队伍稳定向上的氛围。20_年,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1名同志被评为浙江公安百名优秀基层民警察;全队有4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有13名同志记个人嘉奖,有3名同志被评为分局第一、第三、第四季度“当季之星”。大队的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刑侦队伍战斗力不断增强。20_年,大队充分依托以研判会商制为龙头的考核激励、协作联动、破案督办、审讯准备等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四打两整治”专项斗争,强化破案攻坚,切实提高对黑恶犯罪团伙、“两抢”、盗窃诈骗等团伙性、系列性案件的侦破水平,提高破案打处效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以身作则,严格纪律、清正廉洁。

  任职以来,作为一任区管中层干部,本人通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及《遵守五条禁令责任书》来时时告诫提醒自己,严格“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在日常工作中,能以身作则,严格纪律、清正廉洁,和同志们一起同甘苦,共战斗,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工作在先,吃苦在先。同时,积极配合大队长,开展各项工作,坚持二手抓,两手都要硬,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同志们。严格执行不准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同时,对家属、身边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任职以来大队无廉政违纪事件发生,共拒礼拒贿6起,收到锦旗7面,表扬信数封。

  以上是本人对任职以来思想、工作情况所作的简要小结。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本人在学习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和改进。如,要不断加强刑侦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增强创新精神,在具体工作中,遇到工作困难不能产生畏难情绪或按部就班,要有开拓、难题的勇气和决心。

  在往后工作中,本人将扬长避短,克服不足,奋力拼搏,以身作则,争取建立起一支“规范、创新、务实、高效”的刑侦队伍,切实为维护拱墅区的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公安民警自律心得体会篇4

  此次的“知纪律、守规矩、严作风、树形象”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当中本人在学习了相关法规法纪及兄弟公安处兄弟所队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让本人对队伍纪律作风的重要性有了新的体会。

  首先是对兄弟公安处非访事件的认识。一是错误的价值观,没有树立好正确的价值观,认为其他人有的自己就一定得有。在上级已经解释及正在积极争取的情况下仍然不顾自己警察职业、自己的党员身份到路局、公安局门口非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二是错误的职业观。没有充分的认识到自己人民警察代表的含义,没有认识到人民警察是国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刀把子而不是作为其非访博取眼球和同情的工具。三是错误的政治观。作为人民警察、共产党员正确的政治意识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集体穿着制服在路局、公安局门口拉横幅,不仅是给警察形象的抹黑更是让国内甚至国外媒体的负面炒作,政治影响极其恶劣。

  我认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首先是对警纪条例要有敬畏之心。我们铁路公安是一支纪律部队,拥有着严格的队伍纪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在这些警纪条例里面,明确的给我们画了一条红线。公安处每年组织观看的“警钟”系列教育片里通过一系列的典型案例也时常在自己的耳边敲响警钟,要知法、敬法,时时刻刻崩好自己的思想意识。对职业要有敬畏之心。从警校、到警察,在自己不断的人生经历当中,让我不断加深了对警察这个职业的认知。“国家危难,公安系于一半。”

  作为一线执法部门,我们一线民警手中掌握着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我们需要对我们的职业要有敬畏之心,把手中的权力规范运用起来。清人张清恪在《禁止馈送檄》中写道:“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对我们普通民警而言,不只是不贪不占的问题,根本上讲是如何执法、怎样用权的问题。反过来说,有的人不能自律,总是企图借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的都是党和人民的利益,到头来只会是害人害己。对单位对家人要有敬畏之心。作为90后的我们,逐渐成为家庭的中流砥柱、单位的小草。我们始终要对单位对家人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对单位心存敬畏之心,对单位组织下发部署的任务有心去完成,对家人存敬畏之心,用自己的能力为家里撑起一片天。所以我们要学会算成本账,问清楚自己对家庭的意义。问问自己离开单位是什么,能做什么。时刻存敬畏之心,保持警醒。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能够对单位、对家人、对自己负责。

公安民警自律心得体会篇5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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