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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3篇

时间:2022-06-01 09:30:03 浏览量: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3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篇1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调查。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

  为进一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加强对受灾群众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致贫返贫风险,提升脱贫成效,深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全镇范围内受灾群众存在的返(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从而有效杜绝返贫和新增致贫,持续深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受灾群众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在现有政策下脱贫稳定、边缘户不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1.受灾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

  2.受灾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况

  1.受灾群众中家庭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

  2.受灾群众中家庭唯一住房为土坯房,但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无重大疾病、残疾人员或丧失劳动力等情况。

  3.受灾群众中子女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老人户不列入监测对象,各村要切实加强子女教育或采取司法援助等方式,解决老人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注意:1.子女与老人分户的,子女条件较好的也不纳入监测对象范围。2.纳入监测对象须是同一户口或生活经济共同并满足纳入监测的条件。)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调查。

  (一)收入监测。详细了解受灾群众当月收入数额变化,预判是否存在收入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来源不稳定、渠道不合理等返贫风险。

  (二)“两不愁三保障”监测。查看核实受灾群众教育、医疗政策是否持续享受,住房、饮水、生活用电、通讯等硬件是否持续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不能够稳定实现。一是因突发灾害导致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或因灾造成无房的情况。二是因突发灾害导致群众水源被污染,无法使用的情况。三是因其他灾害原因造成“两不愁三保障”不能稳定实现的风险。

  四、监测方式

  镇、村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将受灾群众名单报镇乡村振兴中心,按照乡村振兴中心的要求落实,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受灾群众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五、监测步骤

  按照镇乡村振兴中心的“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受灾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每月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帮扶干部等人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受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收入不达标等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核实并上报镇乡村振兴中心。

  第二步:重点“访”。每月10日前,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村两委对村上报的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并同步做好家庭成员和非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信息采集。

  第三步:综合“评”。

  1.村级初评(每月15日前)。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县级相关部门。

  2镇上评定(每月18日前)。镇扶贫办对反馈对象名单,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初步锁定名单后报县进行比对。

  (二)准确锁定

  第四步︰准确“录”。根据县及部门比对形成最终锁定名单后,由镇扶贫办反馈给各村核实信息,核实完毕后将组织力量录入大数据平台。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根据监测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以“补”为主,对照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⒉以“扶”为主,根据受灾群众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巩固提高脱贫质量。

  3.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四)精准核实销号

  第七步:核实“销”。根据县级相关和乡村振兴中心的反馈信息后将进行再次核实并标注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防止受灾群众返贫是底线任务,是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镇级各部门和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亲自过问、亲自负责、亲自组织,严格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动真碰硬排查。各村和镇级各部门要对受灾群众严格对标“一超六有”标准,“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问”,做到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各村坚决落实主责主担,主动发现、排查辖区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及进纳入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杜绝出现规模性返贫。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于受灾群众脱贫成效回头看排查工作严格执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镇纪委在督查发现若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实等情况的,将通报至村级和帮扶单位并纳入年终考核。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篇2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区人社局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就业帮扶方面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3.7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22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00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二、技能培训方面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

  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22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22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三、乡村人才振兴方面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社保帮扶方面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

  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双包”工作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

  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篇3

  为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我省教育领域将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要求,坚持稳定过渡、统筹推进、育人为本三大原则,以延续优化帮扶政策、实现乡村教育振兴、推动教育振兴乡村三大任务为重点,从集中资源支持教育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乡村教育,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一)延续优化教育帮扶政策

  1.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

  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一生一表”做好辍学学生工作档案管理。

  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严防辍学新增反弹,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

  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2. 健全精准资助政策

  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健全精准资助政策。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

  创新资助资金发放机制和发放方式,在完善“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线上服务平台(福建助学APP)”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智慧资助云平台,更加安全及时地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3.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水平。

  全面应用“营养改善计划在线监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监管。

  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检查。

  研究完善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鼓励本土优质企业参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降低成本,提高供餐质量,扩大实施范围。

  4.落实儿童教育关爱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不断改善“照顾有人、亲情有爱、学业有教、安全有保障、活动有场地”的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格局。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早期评估与干预制度,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5.加强就业困难帮扶

  全面掌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实行“一生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指导和能力培训,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

  (二)全面实现乡村教育振兴

  6.持续保障乡村学前教育供给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总园制”和镇村一体化等办园模式改革,督促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税费优惠、生均公用经费奖补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扶持更多民办园加入普惠行列。

  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加强地方本土资源开发与利用,持续实施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7.持续优化乡村基础教育条件

  巩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设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打造乡村温馨校园。

  统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资金,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注重补齐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

  支持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8.持续提升县域高中教育水平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扩大县域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发挥其在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作用,带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落实属地招生政策,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定向分配至初中学校的比例,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及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被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办好福建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加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渗透融通,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综合高中或普职融通班。

  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

  9.持续扶持乡村职业教育发展

  提升脱贫地区职业教育建设水平,支持县域中职学校高质量发展,办好一批县级职教中心,重点建设1-2个专业群,培养农村急需的实用技术技能人才。

  实施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涉农职业院校和乡村振兴相关专业群。

  支持涉农本科高校开展专升本函授教育,鼓励职业院校承担涉农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10.持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支持地市与市属本科高校联合定向培养本土化教师。

  持续开展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一批乡村骨干教师。

  进一步组织开展乡村教师省级专项培训项目,在全省部署开展名优教师送培送教下乡活动,继续优先安排革命老区县乡村教师到省市优质学校跟岗,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加快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优质师资向乡村合理流动,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

  11.持续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

  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应用,为乡村地区学校、师生免费提供服务。

  规划建设省级教育专网,推进全省县(市、区)建设教育专网并接入省级主干网,推动实现包括乡村地区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接入快速稳定绿色的互联网。

  构建线上教育平台,推动城乡优质教育资源互补,实现全省教育均衡化发展。

  (三)全力推动教育振兴乡村

  12.继续做好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

  继续实施省重点高校地方专项招生计划,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原贫困县)符合条件的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仍执行倾斜照顾政策,单列招生计划、单独招生批次、单独组织录取。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专升本,单列招生计划、单独组织录取。

  13.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

  扩大基层服务项目计划规模,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基础上,升级打造“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做好“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计划。

  推进“新农科”建设,加大涉农高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升级改造现有涉农学科专业,支持高校开设乡村振兴相关专业,构筑新型农科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持续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开展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青春红色逐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创新,吸纳具有较强经营意识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进入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新型农民。

  发挥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引领作用,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继续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学历继续教育新模式,鼓励高校广泛参与农民工学历提升计划,会同省总工会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帮助农民工学员提升学历、提高就业能力。

  14.发挥高校智力帮扶优势

  配合做好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围绕脱贫地区主导产业和科技人才需求,积极选派高校优秀专家及团队下乡。

  推动高校发挥学科、人才、技术优势,主动对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需要,深化校地、校校、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推进面向农村农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深化对口帮扶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继续推进天津大学、厦门大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分别对口帮扶龙岩学院、三明学院。

  深入推动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与龙岩学院、三明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武夷学院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立项建设若干面向农村农业的高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

  15.深化闽宁教育对口协作

  推进基础教育对口帮扶,继续组织好中小学优秀教师“援宁支教”工作和宁夏校长、教师来闽跟岗学习工作,定期选派福建省教学名优教师、专家赴宁开展讲学交流、指导和培训工作。

  强化闽宁两省中小学结对帮扶活动,推进“互联网+教育”结对共建,深化校际协作内涵,提升协作水平。

  强化职业教育闽宁协作,加强闽宁国家“双高计划”院校结对共建。

  完善本科高校“8+8”协作机制,加强高等教育在线课程共建共享,不断巩固和扩大闽宁高等教育对口协作经验成果。

  16.加强民族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

  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继续实施面向西部民族地区倾斜招生,落实高校民族预科及脱贫地区民族专项招生计划,加大师范类、医学类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

  配合落实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和人才需求契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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