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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2-05-24 15:1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5篇

第1篇: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XX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XX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XX〕42号)和《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闽委办发〔XX〕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生态洛江、美丽洛江、幸福洛江。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立足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一)区级河长。设立区级河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设副河长3名,由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协助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
  分级分段设立流域河长,洛阳江、晋江东溪罗溪、木兰溪洛江段分别由3位副河长兼任区级流域河长,并分别确定一个区直单位为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本流域河长开展工作,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巡查督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二)乡镇(街道)级河长。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各流域所在乡镇(街道)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党委或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流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三)河道专管员。由区农水局和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并管理河道专管员,负责村(社区)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量赋予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职责,也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保洁管护队伍。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或若干个村(社区)河道管理,村(社区)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可酌情适当增设。
  (四)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制办公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建,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设主任1名,由区农水局局长兼任;由区农水局、环保局各抽调1位科级干部担任专职副主任;由区住建局和农水局各1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设成员若干,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住建局、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局、农水局、林业局、卫计局、环保局各1位分管领导兼任。
  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区农水局水政站承担。其中,区环保局、住建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进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两年轮换一次。
  设立由区农水局管理的河务管理中心,作为河长制业务技术支撑保障部门。
  (五)区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区农水局: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管理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湖水工程建设,落实重要江河湖库水体水面保洁工作,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渔业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配合上级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涉水建设项目管控,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负责监督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地表水水质和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和评价。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推进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监管,负责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及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负责监管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协调指导各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指导河道水环境治理涉及项目的前期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协同处置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加强对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协助河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处理水事纠纷或其他违法水事案件的查处。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区国土资源分局: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参与涉河违章建筑查处。
  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负责对涉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安全的项目规划进行严格把关,处理好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规划与流域保护管理的关系。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整治中心城区乱倒建筑垃圾和渣土,配合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
  区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提高到,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万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XX年下降2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到12%以内。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住建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规划分局、经信局、环保局等参与
  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强化日常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加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对水功能区未达到水质目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7%。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环保局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3.加快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XX年12月底前完成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6月底前完成确界立桩。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造林绿化、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分局等参与
  4.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制度。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确定水源保护区范围,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2018年底前,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实现收集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惠女水库水质富营养化的水源地,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消除隐患,逐步改善水质状况。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中心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行一月一测,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单月一测,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要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逐步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住建局、农水局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5.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大力推进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矿山采选行业,主要流域干流、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禁止矿产开采。强化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各开发主体应根据园区的发展计划和废水处理需要,完善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实现工业园区污水全收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单位),住建局等参与
  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体系,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7.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区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6万头以内。加快落实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环保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都须无害化处理。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非禁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非禁养区内现有牛、羊、家禽、兔等其它畜禽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环保局
  8.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全面封堵违法排污口。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行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收归区管,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实现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加强进出水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推进污泥规范处理处置。2020年底前,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万安街道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所有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单位),环保局、发改局等参与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9.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到2020年,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区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Ⅲ类以上水质)达到90%以上,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6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基本建立,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考评中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农水局等参与
  10.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卫生评价和卫生监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增加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和项目。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局、农水局
  11.健全流域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强化行政交界断面和重点河段水质监测监控。制定和完善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牵头单位),区农水局、国土资源分局、经信局等参与
  12.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XX年6月底前中心城区完成黑臭水体摸排情况和整治方案编制,XX年底前中心城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基本无垃圾和违规排污口,2020年底前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农水局等参与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3.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展小流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跨境流域污染治理,到2018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持续开展“赛水质”活动,以赛促治,力求“小河净、大河清”,改善小流域水质。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和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为生物提供多样化的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区力争建设安全生态水系60公里。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农水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住建局等参与
  14.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到2020年,“十三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万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以内;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十三五”期间完成封山育林万亩,造林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推进惠女水库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水产放养规模,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河道保洁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林业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国土资源分局等参与
  15.推进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贯彻落实《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积极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完善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科学合理利用补偿资金,充分调动上游地区加大水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水局、林业局等参与
  (六)加强执法监管
  16.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加大执法力度,公安、农水、环保、林业、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洗)砂、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分局、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等参与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比照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办法,组建同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人员编制。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汇总河长制实施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构建区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区、乡镇(街道)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设立 “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务、河段范围、职责、水质目标和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研究制定河长制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完善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设置河流考核断面,由区环境监测站实施监测月报制,河长制办公室定期通报,对连续两次不达标断面的乡镇(街道)河长进行约谈,连续三次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达标的予以警告,连续三年不达标的予以免职。区、乡镇(街道)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XX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2】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创新;是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湖管护水平,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达到“水清、河畅、路通、景美、魂足、民富”的目标。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确保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立足区域和流域实际,统筹干枝流、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流域属地”,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河、依法治水,加强督察,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镇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形式共2页:

第2篇: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下面是本人整理的河长制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西安市河长制实施方案  地质灾害易发区禁止开採地下水

  西安将加强水资源管理,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县(开发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亿立方米以内。严格地下水开採,在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一律禁止开採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实行取水许可。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除应急备用外,一律予以关闭。地铁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基坑降水收集利用办法,减少水资源浪费。

  同时,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区县(开发区),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污染物项目。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禁止无証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佔河道水域,严格涉水活动的社会管理。清理整顿侵佔河道、非法採砂、乱倒乱挖、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

  到2020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万吨

  西安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扩建污水处理厂6座,新建污水处理厂11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万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85%。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到2020年,主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

  全面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建成30处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市50%的镇建有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将蓝田县、周至县建成国家级,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户县建成省级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县区。

  同时,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到无害化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完成现有污泥处置设施改造。20XX年建成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污泥处置厂1座,到2020年共新建污泥处置厂5座,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项目不符合生态要求不得审批

  西安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高风险产业的发展,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建设项目不符合排污总量削减、替代比例或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2020年前,建成渭北供水、涝渭地下水源地、?河二水厂改迁建、引汉济渭西安输配水管网等重点水源工程。提升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监管能力,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坚决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影响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开发活动。

  一河一策把渭河建成未来城中河

  在河流综合整治中,实行一河一策。在渭河城市段营造两处大水面,建成西安生态长廊、未来的城中河。完成泾河两岸堤防建设,建成泾渭湿地﹔完成灞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对入渭段公裡进行高标准综合整治,建成未来西安新中心新地标的生态屏障。加快完成?河综合治理。尽快完成全流域治理和潏河、滈河堤防和绿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沣河进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復。加快公式河沿线已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截污工程,早日实现达标排放。加强黑河上游段管理,保水源地安全。

  对我市秦岭48道峪口,实施分类保护。凡具有城市供水功能的峪口,全部禁止开发。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增强森林植被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严厉打击偷盗採伐,加强峪口内农家乐管理,加强汛期峪口内人为活动管控。

  20XX年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2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努力,使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河长制”由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承担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各市、县(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河长、河段长设置。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确定一个省直部门为联系部门,流域所经的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河段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确定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居委会)专管员。汀江、晋江、赛江、龙江、木兰溪流域分别由流域所经的设区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确定一个市直部门作为联系部门,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其他流域由所在地的市、县(区)政府确定河长、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并确定联系部门。各级河长、河段长名单由各级政府发文明确,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河长、河段长职责。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河长、河段长的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河段长。省级河长负责指导实施跨设区市流域保护管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市、县(区)河长、河段长具体承担辖区内“三条蓝线”划定与管理、河流调查建档、河流管养、水功能区监管、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管与治理、水环境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工作任务,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职责分工,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工作,按年度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河长、河段长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的职责由县(市、区)政府予以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流域所经市、县(区)政府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河长、河段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联系部门要积极配合河长、河段长开展工作,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若干意见》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本级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对辖区内“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流域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水利部河长制实施方案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到20XX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要抓紧编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各省(区、市)要抓紧提出需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二)明确河长制办公室。抓紧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制。

  (三)细化实化主要任务。围绕《意见》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四)强化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对江河湖泊,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突出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对城市河湖,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维护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对农村河道,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严禁侵占水域空间,整治乱占滥用、非法养殖、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活动。

  (五)明确工作进度。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其中,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要尽快按《意见》要求修(制)订工作方案,20XX年6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XX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区、市)要在20XX年年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X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三、落实工作要求

  要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意见》顺利实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

  (二)明确工作人员。明确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对照《意见》以及工作方案,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定期对各地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地要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XX年底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XX年底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五)加强经验总结推广。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推行河长制情况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逐步完善河长制的体制机制。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

  (六)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各地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各地要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进展情况。自20XX年1月起,各省(区、市)河长制办公室(或党委、政府确定的牵头部门)每两月将贯彻落实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第一次报送时间为1月10日前;每年1月10日前将年度总结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地方水利、环保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统筹流域协调。各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流域管理机构、区域环境保护督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特别是要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第3篇: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XX乡“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XX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实施“林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森林资源均实施“林长制”,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乡村干部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18年11月,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二)到2018年11月,制定出台我乡2019年度“林长制”工作安排、护林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三)到2020年,实现生态XX森林覆盖率达到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9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0.5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500万元。实现“山更清,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

三、组织体系

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级“林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
“第一副林长”由乡长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林业的科级干部担任,其他科级干部担任“副林长”。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成员担任,设立兼职护林员,由乡聘请专职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设立警长由森林派出所所长担任。设立乡、村“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XX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级“常务副林长”担任,由林业派出所所长、林业工作站站长,林业干事担任成员。

四、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制定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方案、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推进各项保护和发展工作进程;
负责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
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对村级林长及护林员进行管理、考核。村级“林长”主要负责在行政村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
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强化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制度,做到先报批后占用;
二是落实林地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跟踪管理,防止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异地占用的行为;
三是加快裸露地复绿,防止水土流失。

2、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防火重点期护林员要加强巡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防火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及时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因地制宜建立保护小区和保护点,保护好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和分布地;
二是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杂货店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制售天网、铁夹等捕猎工具;
三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建立古树名木监督岗,实行挂牌保护。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
着力抓好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求。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1、加强封山育林管理。一是全乡商品材及自用材按县林业局下达指标实行计划限额管理;
二是落实推进“天保”工程建设,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三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全面封育政策,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2、加强推进造林绿化。一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工作任务;
二是积极开展乡村风景林、森林村庄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义务植物活动,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3、加强森林质量提升。一是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地产出;
二是着力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抗灾能力。

(三)大力提升产业效益。

1、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一是以XX省XX森林公园XX片区为龙头,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产品资源重点打造森林观光、森林康养基地,因地制宜开发森林旅游项目;
二是开发一批森林旅游产品,应道经营主体注册林产品商标,做好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三是做好森林乡镇和乡村森林公园创建工作。

2、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3、加快盘活林业产权。一是完善乡、村二级服务平台,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鼓励有条件林地通过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二是严格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林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
三是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做到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乡镇之间纠纷主动协调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林区稳定,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乡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增长和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入对各村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三)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结合全乡封山育林,在林区山口或醒目的地方树牌立碑,设置护林标志,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范围、面积、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第4篇: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 基本原则一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 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 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 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 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整治。以流域为单元,统筹自然生态各种要素,科 学规划,把治水与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现代科技解决 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道实际,协调上下游、 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管护并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 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道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统一标准,规范考核,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 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河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 道的良好氛围。
(三) 工作U标建立并调整镇、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 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出台相关制度和 考核办法;

并将河长制延伸覆盖到村。
到2021年底,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镇区完成黑臭 水体治理任务,农村黑臭水体数量明显减少;

保证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高于相关标准:
骨干河道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

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围乱堵、乱采乱挖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 建成河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四) 实施步骤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施治、统筹考核、务求实效的原则,实

“查底数、定对策;

下任务、狠整治;

严考核、抓巩固”三步走战略。
1. “查底数、定对策”。即开展河道问题排查工作,查明问题、摸清底数, 针对每条河道存在问题,按照“系统治理、一河一策”的要求,制定河道综合整 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2. “下任务、狠整治”。即分解下达任务指标,按照河道治理方案,全力抓 好治理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 “严考核、抓巩固”。加强督导检查,按照“部门分项负责、河长办统筹 考核”的原则严格考核。在河道水事秩序走上正轨,河道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 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河道管理和保护,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永续利用。
二、组织体系(一)河长设置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体系, 镇级设总河长,镇党委书记XXX、镇长XXX为XX镇总河长,副镇长XX为副总河 长,相关村社包片领导为镇级河段长,各村(社区)负责人为该村社河段的村级 河长。
镇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河道管理保护和全镇河长制工作。镇级副总河 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镇河道的管理和全镇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镇河长 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河道管理保护职责;

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镇级河段长和村级河长负责包片村 社范围内的河道管理及其它相关工作。
镇级河长承担河长制的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对辖区内河道的水 环境治理丄作负领导责任,具体承担包干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生态修复、水质改善 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拆除各类涉河违章建筑。
村级河长负责保持良好的河道环境,组织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对发现护 岸坍塌、涉河违章和污水直排等问题,应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并做好落实跟踪和记录;

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1.设置方式。XX镇河长制办公室由黃借担任办公 室主任,王觉振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 工作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河 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总体推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3. 成员单位。XX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办 公室、镇国土所、镇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镇建管所、镇农技站、镇林业站、镇 司法所、镇畜牧站等。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2.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 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道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 区水质状况。
3. 强化河道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 态保护、信息化建设。
(二) 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道 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 展等项□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
2. 逐步建立河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
登记。
3. 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圉划定工作,落实河道管理范
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 侵占河道湖泊和河道堤防,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道管理, 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道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
4. 充分落实河道采砂取土管理责任制,严格釆砂取土审批,强化河道釆砂取
土监管。
(三) 加强水污染防治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道污 染综合防治。
2. 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
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讣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镇水污染,积极推进河道底
泥重
金属污染治理。
3.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道保护范圉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
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 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 要求,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
4. 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道(含水库)中设置人工投饵*箱或围*养殖, 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 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管区、村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 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道 污染负荷;

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指导雨污分流、污水贮 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 集中处理利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四) 加强水环境治理1.强化水环境质量□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 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LI标。
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
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3. 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岀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河道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4.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村级污水处理池,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保洁。
(五) 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 等水源涵养空间。恢复河道水系自然连通,加强水生主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 物多样性。开展河道健康评佔,强化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
和综合
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六)加强执法监管1.加大河道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道日常监管 巡查制度,将河道动态监管落到实处。
2. 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
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査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 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取土、围星、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3.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
制,对构成犯罪的河道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
挥各部门涉及河道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1.各村(社区)要切实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道管护体制机制。河长要树立责任意 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道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 位。
2. 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 确定的事项真正落到实处。
3.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道 管理保护工作。要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所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 认真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丄作措施。
(二) 落实资金镇财政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道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 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 障。
(三) 严格考核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 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 水丄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LI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 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2. 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镇级河长负责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要作为村级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 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道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 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讣的重要内容。

第5篇: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XX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保护森林资源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发挥好乡镇作用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安排部署,全面提升我乡林地资源保护和管理能力,压实村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按照中共XX县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推行林长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原则,发展和保护好森林资源。
全乡各村要在10月底前完成林长制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林长会议,明确有林地块儿信息、实行林地网格化管理。到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建立乡、村各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保护发展林地资源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分级设立林长
乡级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由乡党委书记XX、乡长XX担任乡级总林长,各包村副职担任副总林长。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包村乡干部担任林长,相关村
干部担任副林长。
(二)、明确工作机构
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XX、乡长XX担任。XXX任副组长,乡干部为成员。牵头成立乡林长制办公室,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XX、XX等同志组成,办公室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乡级、村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在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乡总林长委托副林长召集,乡村两级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突发重大事项,总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四)、构建管理网格
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各村将区域内林地资源划定网格,明确到地块儿,明确到人头,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各类林地资源管护工作,依法履行好林地资源保护管理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总林长职责
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并对村级林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总督导。副总林长负责协助总林长工作,在责任区内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村级林长、副林长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向上级林长报告。
(二)、林长办公室职责
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组织林长制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向乡级林长报告本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乡林长会议,协助乡级林长履职尽责。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
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和重点公益林保护政策,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确保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维护。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完善政策支持,理顺管理体制,构建健康稳定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开展造林绿化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森林抚育、
低质低效林改造和未成林抚育管护,建立科学的森林经营体系,促进林业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积极推进森林乡村建设。
(三)、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落实以林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加强林地网格员培训和指导,配备现代化灭火工具,打造现代化森林防灭火体系,提高火灾综合防控水平。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建立健全重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责任制,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峨等防治工作。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深化森林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鼓励各地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支持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全面提升森林对推进区域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贡献率。
(五)、强化林地资源监管
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严厉防范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年度监测等工作,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
目标责任。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乡村两级林业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对森林管护队伍的充实、培养和日常管理。各级要加强对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管护能力建设、森林资源监测及森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察、考核评价等制度,形成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森林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加大宣传引导
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乡微信公众号、喇叭广播、张贴公告、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
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
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XX乡林长制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XX乡林长、副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附件3:XX乡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XX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XX乡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党委书记

XX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XX 党委副书记
XX 人大主席 XX 纪委书记 XX 组织委员 XX 宣传委员 XX 人武部长 XX 副乡长
成 员:XX 副乡长
XX 人大副主席 XX 人大副主席 XX 二级主任科员
XX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XX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XX 乡干部 XX 乡干部
成立乡林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林长制实施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




乡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一、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 总林长:
XX 党委书记
XX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林长:各包村副职
副总林长负责组织协调所包村林长制工作 设立乡级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 二、村级林长(按分包行政村划分责任区域) 1、XX责任区 XX 乡宣传委员 XX 包村乡干部
XX 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XX村责任区
XX 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XX 包村乡干部
XX 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3、… …




XX乡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1、负责配合县林长办做好全乡林地资源保护、监管、监测、评估和修复、依法打击涉及林地违法行为,以及国土绿化、林地质量提升、林地防火等工作。
2、负责协助县林长办做好林地建设和保护工作。

3、负责协助县林长办指导完善林业生态旅游产品和相关设施,加强林业生态公益宣传,督促指导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
4、负责协助县林长办开展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5、负责协助县林长办指导河流、湿地等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和保护工作,组织做好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国土绿化和林地生产用水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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